英國國會下院20日以314票贊成、291票反對,3讀通過「協助死亡」合法化的法案,為英國一個世代以來的最大社會變革鋪路。下院外則有數百名贊成與反對的群眾聚集。
該法案提交國會上院,將進行數月審議。儘管可能進一步修訂,但上院擁有的權限只能修改或延後法案,無權反對或駁回下院三讀通過的法案,因此預料非民選的上院議員將不願阻擋已獲民選下議院議員通過的立法。
該法案名為「成年末期病患(生命終結)法案」,將給予英國的英格蘭和威爾斯地區心智健全、預估壽命只剩6個月或更短的成年(18歲)末期病患,選擇在醫療協助下結束生命的權利,但並不適用英國的蘇格蘭及北愛爾蘭地區。這將讓英國有望跟進澳洲和加拿大等國和美國的若干州,在法律上允許協助死亡。
根據原先計畫,協助死亡必須先經法院准許,目前則修改為由一個小組做出判斷,其成員包含一位社工、一位資深法界人士和一位精神科醫師。然而部分人士批評,修改後的程序恐減弱法律對有意者的保障。
去年7月上台的工黨施凱爾政府對這項立法持中立立場,執政黨開放黨籍下院議員自由投票,英國首相施凱爾本人投下贊成票。
支持者主張,該法案將為飽受病痛折磨的人帶來尊嚴與關懷。反對者則擔憂,弱勢族群恐被迫結束生命,例如病患恐因擔憂自己淪為家庭和社會負擔而選擇離世。
英國國內民調顯示,多數英國人支持協助死亡。下院20日在議員激辯數小時以及分享個人經驗後三讀通過,去年11月通過二讀。有些議員在去年表決後改變心意,撤回對該法案的支持,理由是相關保障機制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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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衛福部考慮一下要不要立法
JINDERLANDOFFICE wrote:
所以臥床N年的中風或植物人病患不適用?繼續折磨?
繼續折磨病患及家屬。
目前看起來是這樣,所以法規也沒辦法一步到位
至少很多國家都有在考慮病患的尊嚴與生命自主權,台灣連考慮都沒在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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