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值中國一年一度的“兩會季”,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多處談到法治建設。例如提及2018年中國政府“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和治理創新,保持社會和諧穩定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法律議案18件,制定修訂行政法規37部“,”堅持依法全面履職。深入貫徹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嚴格遵守憲法法律,把政府活動全面納入法治軌道。各級政府要依法接受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自覺接受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主動接受社會和輿論監督,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這是中國國務院對“依法治國”的細緻描繪。但這一事實上的意識形態議題在輿論場中長期面臨諸多爭議,此次自然也不例外,各方照舊觀感不一。
在不少西方媒體以及慣持批評態度的中國評論者眼中,這樣的表述基本上屬於修飾性,程序式的“套話”。在整個政府工作報告中,類似部分雖然不可或缺,但同時又是可有可無的,是一種不必過多傾注眼光或者說“當回事兒”的奇怪的存在 - 因之於他們而言,中共和依法治國二者,本身就相互排斥,絕無可能畫上等號。
而另一些人,特別是對中共態度相對持中的觀察者看來,儘管人治的痕跡在這個廣袤國度時時可見,部分地區和某些時候還相當嚴重,但這並不能將其法治建設的成就一筆抹煞。特別是不能輕易否認中共在這一層面做出努力的傾向和付諸實踐的意願。
輿論若此,西方國家同中共的一個根本分歧也差相彷彿對依法治國的爭論實際上就是對“政黨 - 法律”。這一關係的不同立場在西方的邏輯中,一黨專政是不可能實現依法治國的,因為黨一定會大於法;但在中共眼中,一黨執政和依法治國並不存在矛盾,完全可以良好結合,糾纏所謂“黨大法大”是偽命題。
於是,二律背反就出現了。
二律背反是德國哲學家康德提出的一個經典哲學概念,指雙方各自依據普遍承認的原則建立起來的,公認的兩個命題之間的矛盾衝突。康德認為客觀現象的真實本身(物自體)是不可認識的,人類所接觸,認知,理解的一切都是“現象”。故而,當人類的理性超越自己的經驗界限去認識物體,就一定會產生矛盾。
這一概念屬於康德對理性批判的一部分,不再贅述。可以簡單理解,就是指基於同一現象或問題所形成的的兩種認識雖然各自成立,卻又互相矛盾。
回到前文,為什麼說西方國家和中共似乎正處於某種二律背反之中,就是因為對於中國的“依法治國”這個原原本本的事實,兩者得出了完全背道而馳的結論,並且在他們各自的語境中,完全說得通。
這大概不會是一個越辯越明的話題,雙方各有自己的歷史淵源和現實,但對於中共而言,這卻是一個不可不正面思考的問題 - 能不能妥善處理好黨和法的關係,不掉進二律背反的陷阱中,甚至反面印證了西方國家的論斷?
這就要求中共超脫二律背反爭論背後的器物表面,而進入邏輯深處,開創出依法治國新的路徑和新的形態。有評論者說,當今中國最大的政治就是“依法治國”,中共體制最大的挑戰就是在一黨專政的情況下,是不是一個依法治國的一黨執政。
對於黨和法的關係,中國最高檢副檢察長徐顯明曾說,共產黨既在法律之中,也在法律之下,還在法律之上。所謂法律之下,是指中共要領導立法,要保證法律的實施,也要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所謂法律之中,是指中共的執政地位和領導權是在憲法當中的,有憲法層面的合法性;所謂法律之上,是指中共的先進性決定其能夠準確把握社會發展的規律,要實時對法律提出修改意見,實現立法領導。
當然這種說法引起極大爭議,但不可否認他道出了中共與法律之間的關係究竟是什麼形態。
那麼在這樣的形態中,中共能否實現與依法治國的共同的健康的和諧的演進,這大概是目前所有問題中,最能考驗中共智慧的。如果能夠做到,就可以說,中共完全跳出了二律背反的陷阱,而是正在創造一種人類政黨史以及法治史中從沒有過的制度的範式轉移。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