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正非的小女兒姚安那現在就住在波士頓,孟晚舟的兒子也住在波士頓,美國如果真要綁綁他們不就好了,大老遠請加拿大逮補也不一定能引渡這麼大費周章幹嘛?更別說還有一堆中國高官的家眷現在也都住在美國,美國真要綁選擇多的是不是嗎?
我打個不太恰當的比方,前者就相當於講你在台灣訪問美國網站下載了美國大片的盜版碟,所以你想去美國工作的時候美國不給你簽證,而後者則是美國依據引渡協議,趁你去泰國旅遊的時候把你抓起來。
這裡的核心問題是美國的國內法有過度主張其域外管轄權、從而侵害到第三方利益的嫌疑。像上面盜版碟的例子,我們肯定覺得拒簽是美國的自由,而美國是否有權力不經過台灣方面的同意就抓捕在台灣下載過盜版資源的台灣人,那就值得討論了。
Charles le Chateau wrote:
中國就沒對台灣韓國日...(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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