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孟晚舟被美國綁票的邏輯到底在哪?

任正非的小女兒姚安那現在就住在波士頓,孟晚舟的兒子也住在波士頓,美國如果真要綁綁他們不就好了,大老遠請加拿大逮補也不一定能引渡這麼大費周章幹嘛?更別說還有一堆中國高官的家眷現在也都住在美國,美國真要綁選擇多的是不是嗎?
2018-12-08 12:31 發佈
Charles le Chateau wrote:
任正非的小女兒姚安那...(恕刪)

商業歸商業啊
沒有任家家人在華為任職的話
換拿其他執行長等示警報復

美已經有數次
拿國家力量進行引人詬病的商業制裁
綁票也要遵守美國的國內法呀 堂堂美國政府怎麼會做不合法的事
中國就沒對台灣韓國日本做過商業制裁?
berry.chen wrote:
拿國家力量進行引人詬病的商業制裁
沒有理由就限制別人的自由,除了綁匪,還有誰?
Charles le Chateau wrote:
任正非的小女兒姚安那...(恕刪)
Charles le Chateau wrote:
中國就沒對台灣韓國日...(恕刪)

你發文是討論美國還中國?
理由就是匯豐提出的資料

lordwu007 wrote:
沒有理由就限制別人的...(恕刪)
商業製裁一般是民事上的(例如中興),最後中興和美國也達成了和解。而美國在這個時間節點對任正非女兒做出抓捕行動就非常耐人尋味了。

我打個不太恰當的比方,前者就相當於講你在台灣訪問美國網站下載了美國大片的盜版碟,所以你想去美國工作的時候美國不給你簽證,而後者則是美國依據引渡協議,趁你去泰國旅遊的時候把你抓起來。

這裡的核心問題是美國的國內法有過度主張其域外管轄權、從而侵害到第三方利益的嫌疑。像上面盜版碟的例子,我們肯定覺得拒簽是美國的自由,而美國是否有權力不經過台灣方面的同意就抓捕在台灣下載過盜版資源的台灣人,那就值得討論了。

Charles le Chateau wrote:
中國就沒對台灣韓國日...(恕刪)
這是明目張膽的國際綁票!綁匪是美、加,受害者是中國

雙方談判支付贖金,美國會狠狠的敲一筆

操作不好會引發戰爭,千萬別小看這件事

美國法律是國際法?全世界都要遵守?只要它高興說你有嫌疑,不論在哪都可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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