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亞國家便宜又好玩的印象,常常成為台灣旅客度假目的地的首選,加上近年廉價航空的普及,越來越多背包客買了機票說走就走,但你知道嗎,如果赴泰國旅遊身上現金不足2萬泰銖,可是會被海關擋下,拒絕入境。另外,馬來西亞也有類似規定,依停留天數,每日需有至少100美金的資金證明。
根據泰國政府的規定,申辦觀光簽證的旅客,個人進入泰國時需要攜帶2萬泰銖、家庭則需要4萬泰銖,若持落地或過境簽證,每個人須準備1萬泰銖、家庭則需準備2萬泰銖。日前就曾有大陸旅行團有旅客身上現金不足,遭到拒絕入境。
泰國觀光局表示,泰國政府的這條規定已行之多年,目的是為了防止有心人士企圖到泰國從事非法行為,或者違法到泰國工作。大部分旅客由於僅知道出國有攜帶現金的上限,而不知道錢不夠也會被禁止進入,因此旅行社業者也會針對這項特別的規定多加提醒旅客
其實除了泰國之外,馬來西亞也有類似規定。馬國政府去(2015)年9月15日將免簽證期限,從原本的15日延長到30日,其中就明文規定,旅客過海關時,必須證明有足夠的資金在馬國停留(每日100美金)。業者表示,去年免簽新制實施時,海關就曾不定期的抽檢。提醒民眾在出國前,如果不想打壞旅遊興致,不妨先到各國觀光局或上網查詢相關規定與禁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好像出來也不能帶太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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