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詐騙 陸媒:台灣搶人就為放生?

(中央社記者馮昭上海18日電)中共黨媒今天撰文批評,台灣處理肯亞、大馬等電信詐騙案「不顧法理通例」,並質疑「台灣搶回詐騙嫌犯就為『放生』?」
中國大陸官方媒體已連續多天報導兩岸對於電信詐騙案的爭議,新華社刊出台嫌「阿廷」的「媒體認罪」自白內容,中共黨媒人民日報海外版今天在三版刊出具名評論文章。
文章表示,在馬來西亞涉嫌詐騙的20名台籍嫌犯15日晚搭機回到台北,隨即被放行,各回各家。「這批人的詐騙對象是大陸民眾,按照法律的屬地和法庭便利原則,理應押送大陸受審」。
文章說,台灣盲目搶人,搶到後又因不掌握事證而「就地放生」。耗費公帑人力,「竟然只為給詐欺犯保駕護航?片面強調加害者的人權,受害者的人權又在哪裡?」
文章表示,在肯亞案中,台灣方面並未參與立案偵查,大陸自行帶回嫌犯並不違反「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文章說,台灣方面若要參與審訊,完全可以和大陸協商,「卻一上來就不分青紅皂白地『抗議、譴責』,將事情升格到兩岸對抗的高度,最後賭氣般地從馬來西亞搶回嫌犯,又將他們當場釋放」。
文章引用台灣網友的話說:「真正的錯誤是:硬要引渡這些嫌犯回台。在明知道自己沒有證據可以偵辦這些嫌犯的情況下,還去跟有證據的大陸方面搶人。這種亂遣返的做法,等於是在包庇這些犯罪嫌疑人。」1050418



對此事件小弟深感痛心 遺憾 那些立委真的是丟盡台灣人的臉..
2016-04-18 10:39 發佈
犯罪地點不在台灣,受害人也不是台灣人,你憑什麼引渡這些人回台灣受審,將心比心吧,當初英國人李克強在台灣撞死人,台灣就要把人引渡回來受審(因為犯罪地點在台灣,受害者也是台灣人),連世界流氓老美在新加坡吐了個口香糖,還不是乖乖的在新加坡被打2鞭後,才回美國,真要主權,先把菲律賓老是越界,視我海疆於無物,動不動就當起海盜,欺負台灣人的問題給解決吧,別在操弄民粹,看犯罪地點,看受害人的國籍,依屬地跟屬人國際司法慣例,內地的人沒比較低下,台灣人也沒比較高尚上,這些騙子,一沒在台灣犯法,二又不是侵害本國人的權利,弄回台灣受審幹麼,一回台灣,當然是被當成接機,馬上回家,別在鬼扯要提高法度,在台灣的法律,保障當然是在台灣所不淮可的犯罪行為,以及身為台灣人民所應享有的權利,如果是台灣人民,在國外犯了別國所不淮許的法律,或者侵犯了別國人的權利,當然是在擁在司法管轄權的地方服刑(如在泰國犯運毒罪)或被侵犯權利的的地方受審(如同我們想引渡英國人李克強或廣大興的菲律賓嫌犯),台灣的乩象,就在偽民意的時代立量立委跟只想賺錢、不知所謂的名嘴。
不是為了放生,台灣綠委只是想證明他們不是只剩一張嘴而已,他們還能作一些他們不能作的事,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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