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剛得到"世紀審判"的勝利,不過部分國外媒體對於蘋果的專利依然抱有懷疑態度。
下面的種種證據顯示蘋果對多項技術擁有的並不是眾人皆認定的"發明",而只是"專利"。
1. 蘋果極具標誌性的Homescreen按鈕:"一鍵返回主屏幕"
在第一代iPhone 出現的前一年,在索尼愛立信手機M610i、P700、Pli 上已經有了這功能(側邊滾輪鍵的下方的返回鍵,按下直接跳出程序或當前畫面)。
2. 蘋果的大殺器---"滑動解鎖"
真相是在第一代iPhone 出現前兩年,第一代windows mobile 智能機系統Windows CE 上就已經有這個功能了。
3. 狀態欄下拉提醒(通知中心)
這個功能早在安卓1.0時已經有了。可是,這個功能在它三年後才在iOS出現的。
4. "蘋果的外形設計"總該是蘋果發明的吧?
多人追求並認為是蘋果"獨有"的圓角、可觸摸大屏幕、只有一個home 按鍵以及頂部小橫條聽筒的外形設計。而蘋果亦就這專利多次起訴三星並屢戰屢勝。但被逼苦的三星,早在第一代iPhone 面世之前,就已經發布過這種蘋果手機"獨有"外形的三星F700 手機。
5. 手機界的創舉:iPhone 4S 內神奇"語音助理Siri"
等等,Siri 只是蘋果向Nuance 借的服務(當然很快被蘋果收購了)。另外,在2010年,安卓上有個知名軟件叫“小i機器人語音助手”,大家可以看看兩者在界面的相似吧!
6. 其他多種設計:包括iPad 的分離式鍵盤、Wifi 同步、攝像頭解鎖、Mac OS dock、iPhone 4 的設計……甚至一度風靡的iPod/iTunes 那個剪影廣告,也是抄襲2002年Lugz 鞋的商業廣告設計的。 喬幫主在1996年的紀錄片中亦說:我們一直無恥地竊取偉大的想法。(we have always been shameless about stealing great ideas 是引用自畢加索的名言)。
而在2011年喬幫主又說:我要滅了安卓,因為它是偷來的. 我不惜為此發動核戰。
轉自:
http://www.xapzones.com/thread-578-1-1.html (詳圖請點此連結)
http://www.xapzones.com/
yuffany wrote:
一切都是程度的問題。
蘋果從一百樣不同產品中抄襲了一百樣設計變成一支手機,
三星手機卻從蘋果手機抄襲了九十樣設計,..(恕刪)
但如果 蘋果從一百樣不同產品中抄襲了一百樣設計 .
蘋果專利 本來就是一大問題 ..
誰準 ??
美國
如果美國企業和別國有爭端時 ,
美國法官會挺誰???
美國出兵打別國 ,最後跟本沒有傳說武器 ..
有事嗎 ?
美國是強國就是如此 ..
今天韓國 中國有本事 變強國 ,當變強國後 ..直接否決 apple 所有專利就好拉 .
舉例來說,如果你從一百幅美工設計稿中各仿效一小部分,
最後自己畫出一幅設計稿,沒有人能告你。
但是如果你從一幅美工稿中仿效了90%,
就算沒有任何地方一模一樣,也一定會被告到死。
世界上誰敢說自己的發明是獨一無二,以前沒有相同概念的?
重點是如何組合不同的概念,做出全新的產品,
而不是像山寨機一樣以學得像為本事。
至於像siri,我相信那個專利只是一種實作方式的專利,
因為聲控、回答機器,這些都是二十年以上的老東西了,
只是現在的技術比較成熟,
「語音助理」這個概念絕對不可能是專利,
重點是他的演算法、資料庫。
用專利來告那些存心模仿的惡劣廠商是維護秩序,
但是如果吹毛求疵的利用很小的地方去阻止其他廠商出貨,就很惡劣了。
這也是程度的問題。
台灣就是強 wrote:
重點在於有沒有去"申請專利"
蘋果在作業初期已經去註冊過專利
所以現在才有的告!
觀念錯誤,
專利的重點是在是否為創新,如果被舉是發先前就已經公開存在的東西(prio-art),不管先前那個prio-art本身是否有專利註冊,後面申請核發的專利也會被判定失格無效的.
請看 Google 打破沉默的發言: (Engadget)
Apple 和 Samsung 之間的世紀訴訟雖然初步完了,不過 Samsung 當然不服準備上訴。作為 Android 的母公司 Google 可能因為要在事後細閱有關的判詞,延至現在終於走出來說了幾句話了。他們指出上訴法院將會重新檢視有關的專利是否真的有被侵犯,以及審視它們的有效性。不過涉案的大部分專利都不會涉及到 Android 平台的核心。而且某幾項的專利技術更被美國的專利局重新審視(暗示它們可能不洽當)。
但接下來這段才算精彩:
「手機業界的步伐很快,所有的參與者 -- 包括新加入的人都正在基於一些已經出現了幾十年的概念發展(或擴大)下去。我們跟合作夥伴一起給予消費者創新和(價格)可負擔的產品,我們不想它們被限制。」
至於 Google 口中所說「出現了幾十年的概念」和「限制」是在諷刺誰或什麼呢?相信聰明的大家都領悟到了吧?
這次法院審理的瑕疵,個人認為是法官無視三爽所提Apple幾項專利無效的prio-art證據,並予以排除,因為她的心證早已形成.
CleanRoom wrote:
專利的重點是在是否為創新,如果被舉是發先前就已經公開存在的東西(prio-art),不管先前那個prio-art本身是否有專利註冊,後面申請核發的專利也會被判定失格無效的.
請看 Google 打破沉默的發言: (Engadget)
Apple 和 Samsung 之間的世紀訴訟雖然初步完了,不過 Samsung 當然不服準備上訴。作為 Android 的母公司 Google 可能因為要在事後細閱有關的判詞,延至現在終於走出來說了幾句話了。他們指出上訴法院將會重新檢視有關的專利是否真的有被侵犯,以及審視它們的有效性。不過涉案的大部分專利都不會涉及到 Android 平台的核心。而且某幾項的專利技術更被美國的專利局重新審視(暗示它們可能不洽當)。
但接下來這段才算精彩:
「手機業界的步伐很快,所有的參與者 -- 包括新加入的人都正在基於一些已經出現了幾十年的概念發展(或擴大)下去。我們跟合作夥伴一起給予消費者創新和(價格)可負擔的產品,我們不想它們被限制。」
至於 Google 口中所說「出現了幾十年的概念」和「限制」是在諷刺誰或什麼呢?相信聰明的大家都領悟到了吧?
這次法院審理的瑕疵,個人認為是法官無視三爽所提Apple幾項專利無效的prio-art證據,並予以排除,因為她的心證早已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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