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n wrote:中國政府如果可讓香港問題轉化為較和平的政治角力,中國政府就成功了 比如說,為了避免違反政治承諾,避免違反 “一國兩制”的精神,讓港人有緩衝與溝通空間,讓國際沒有強烈反彈的藉口,中國全國人大其實仍應把重點放在如何督促香港立法會依照基本法23條來立法。怎麼做? 假如立一個基本法 "第23-1條" 呢? ------ 規定中國人大可決議要求香港立法會立某些法律,如香港立法會無法在兩年內完成立法,則可由中國人大代為制定,此時,香港立法會只能限時複決 (不要說中國連掌握一半的票數都有困難,如果真的是這樣,那肯定是這個法案有問題!!就暫時不要過吧~~~)
英國讓蘇格蘭獨立公投前已經想盡辦法設了很多條件和陰招首先長期讓英格蘭人移入稀釋蘇格蘭人口,估計英格蘭移入的人數約為蘇格蘭總人口的10%, 如果是以投票權(超過16歲)可能有12%到15%設定有公投權力的如下1.蘇格蘭的英國公民2.住在蘇格蘭的其他52個大英國協國家的公民3.住在蘇格蘭其他27個歐盟國家的公民·4.蘇格蘭上議院議員5.在英國或海外的皇家軍隊,或女王陛下政府的成員英國軍人就幾十萬人,連其他一堆,搞成這樣,還是有人擔心,公投前有英國貴族(什麼爵夫人的)提案應該由全體英國人公投,不過女王勝券在握,否決了這項建議如果臺灣也先被這樣設條件,例如類似蘇格蘭公投權第五項,解放軍和中國的政府人員都有公投權, 解放軍220萬,政府人員將近1000萬,你覺得臺灣接受用這種條件公投嗎?公投你覺得會通過嗎?pgn wrote:英國都讓蘇格蘭公投決...(恕刪)
Nelson5 wrote:英國讓蘇格蘭獨立公投(恕刪) 這些是對分離分子有利的條件,住在其他地方的蘇格蘭人不能投住在蘇格蘭才能投的條件都是蘇格蘭自己設定的一般來講,台灣人如果長期住在中國,跟中國人結婚,有了中國之子以後應該也不太會支持獨立當初蘇格蘭就是這麼想的,所以不讓其他地方的人投票
pgn wrote:中國全民人大其實仍應把重點放在如何督促香港立法會依照基本法23條來立法。 中國人大如果硬要把中國國安法律直接加入基本法附件三,或者沒有完整的現有法律依據與緩衝,就要代替香港立法會去制定在香港施行的爭議法律,那確實是違背當初一國兩制的承諾。(鄧:格老子的,打壞我算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