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除非實力對等,否則實力懸殊,也只有不平等合約,而且說變就變也不是不可能,
倒是日本對於供應商,比較有「共贏」大思維,
但國家間的承諾就.....軍援烏克蘭是個例子,
川普第一任期間的中美貿易協定,
查到的資料是中國達成大約60%,
簽署後很快疫情爆發,
中國 : 條款有規定不可抗拒因素可少買,說好休戰還繼續升級,美國破壞合約。
美國 : 不可抗拒你還向巴西買?限晶片和其他圍堵是國家安全不是對抗。
不過這次,看來還是一樣,

tony333324 wrote:
因為中國跟美國談的所有貿易條件, 中國一個都沒有履行, 對吧,...(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