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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狂開槍超過1小時了

nerdwannabe wrote:
汽油彈也是可以致命的...(恕刪)


https://www.history.com/topics/black-history/civil-rights-movement

https://kknews.cc/zh-tw/world/z26gkra.html

https://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77535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40328/340326.htm

不要再說在美國早就開實彈了
因為我不在乎
我的立場是
因為警察代表政府代表公權力,而示威者代表"個人自由意志"
示威者過激會被逮捕,會被控檢,會碰上刑案
請問檢警失職跟過度行使武力呢?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daily/hk/782978/%E6%97%A5%E5%A0%B1-%E6%B8%AF%E8%81%9E-%E8%AD%A6%E8%AD%89%E4%BA%8B%E5%89%8D%E6%8E%A5%E5%85%83%E6%9C%97%E8%A5%B2%E6%93%8A%E6%83%85%E5%A0%B1-%E9%8C%AF%E8%AA%A4%E8%A9%95%E4%BC%B0%E7%82%BA%E4%BD%8E%E9%A2%A8%E9%9A%AA%E5%B0%87%E6%AA%A2%E8%A8%8E
元朗消失的30分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XSzPS7cE00
太子站過度使用武力

這樣的狀況沒人受懲處在美國早就暴動了!
https://zh.wikipedia.org/wiki/1992%E5%B9%B4%E6%B4%9B%E6%9D%89%E7%A3%AF%E6%9A%B4%E5%8B%95
要知道1992年的洛杉磯暴動就是這樣來的,最後還是出動國民警衛隊這支美國的預備役軍隊才平息下來的
在"法治國家"民意是無法接受已經"越線"的執法單位繼續執法的!
除非這個政府"不是法治政府"
ianwang1 wrote:
https://www...(恕刪)



可是港警到目前的作為到目前為止.人家的評價是過於軟弱無能
ianwang1 wrote:
https://www...(恕刪)


香港檢警若是失職或過度行使武力,那是一定會被控檢,會碰上刑案

但目前港警的問題在於太過軟弱

香港目前的狀況,要是發生在美國,國民兵早就拿機槍出來掃射暴民了
DESPACITO wrote:
香港檢警若是失職或過...(恕刪)
.


上面才說洛杉磯暴動
你完全不看一下嗎?
國民兵拿槍出來掃射?
不要自己是中國人
就當全世界的政府都跟中國政府依樣好嗎。
DESPACITO wrote:
香港檢警若是失職或過...(恕刪)



上次華爾街就有警察打人打到被人告賠幾億
好圖狼 wrote:
可是港警到目前的作為...(恕刪)



過於軟弱? 你看哪?
如果過於軟弱 美國會通過 香港人權法案?
催淚彈都幾千發 逮捕幾千人了 都開實彈了還軟弱?
你是看到台灣警察嗎
要有愛 wrote:
理大中的氣油彈~3千...(恕刪)


他們氣油彈 物資都是附近居民提供的喔~~~~~
超級小任任 wrote:
咦?暴民不是都黑警假...(恕刪)


說人家邏輯亂 也不檢查一下自己智商
黑警要扮黑衣人做亂 當然會把警隊撤掉 亂完上車走了 警隊在進來
上次就有一個影片一排黑衣人排隊上警車了
你沒看到影片嗎 他們自己穿黑衣 手上都有 螢光臂帶 他們不會傻傻的混進去人群裡面然後自己打自己好嗎?
好圖狼 wrote:



可是港警到目前...(恕刪)


我們該界定什麼叫做警察


維基這樣說
警察(英文:Police),為一種職業,主要職責為執法、維持公共安全及保障財產。

中華民國警察法這樣說


第 9 條
警察依法行使左列職權:
一、發佈警察命令。
二、違警處分。
三、協助偵查犯罪。
四、執行搜索、扣押、拘提及逮捕。
五、行政執行。
六、使用警械。
七、有關警察業務之保安、正俗、交通、衛生、消防、救災、營業建築、
    市容整理、戶口查察、外事處理等事項。
八、其他應執行法令事項。

意思是什麼?
警察不能往死裡打
因為職權內沒提”行刑””判刑”
因為那不是警察的工作,所以警察的線就在那裡!你要警察能多硬?

說到這我想起以前有一個蠻有趣的遊戲,叫做S.W.A.T 中文翻譯叫做迅雷先鋒
遊戲內就有一個很有趣的設定,逮捕犯人比射殺犯人得分還高就是這個道理!

再回到1992年的洛杉磯暴動
為何最後出動國民警衛隊?
1.因為那時洛杉磯警察已經失能了!
2.美國的國民警隊屬於準軍人,軍人可是沒有警察的限制,軍人只需遵守交戰守則

警察跟軍人最大的差別是
警察只能先警告,再攻擊,還不能攻擊致命部位
軍人是先攻擊,再警告

其實我還蠻同情香港政府的,因為政治因素,不能請中共派出軍隊,只能拿警察當軍人用,偏偏警察又不能過渡行使職權!這也是中共的兩難啊!
knightcsf wrote:
.上面才說洛杉磯暴動...(恕刪)


不用說洛杉磯暴動

比較近一點的奧爾良卡翠納風災(2005),國民兵都是扛著自動武器進入災區 "救災" ,而且奉命 "shoot to kill"(格殺勿論) 的

所以結論就是,在你那個比金魚還要小的大腦裡,一定認為紐奧良是中國政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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