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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看看香港的所謂民主 內有血腥畫面 18+

thron wrote:
對你來講群組紀錄沒截...(恕刪)


在台灣說共產黨殘暴,這是言論自由,怎算是顛覆國家?

鼓吹宗教自由,這是憲法保障人民的,怎算是顛覆國家?
肥馬大刀無所酬 皇恩空沿幾春秋 斗瓢傾盡醉余夢 踏破支那四百州
29x5x5x2 wrote:
在台灣說共產黨殘暴,...(恕刪)

在全家排隊
長輩聽到港仔都搖搖頭
說是品行不端
跟港仔做生意十次有九次騙
金錢至上

就拿指環錶來說
只有樣品是全新電池
交易完成後電池都變二手

手遊亂殺
裝ABC騙台灣女人嫁過去開始打

驕傲自私自以為是從不反省
火影兜 wrote:
在全家排隊長輩聽到港...(恕刪)


港改成中反而貼切
肥馬大刀無所酬 皇恩空沿幾春秋 斗瓢傾盡醉余夢 踏破支那四百州
火影兜 wrote:
在全家排隊長輩聽到港...(恕刪)


你別假中立了,先去倫敦證交所借論文回來再說。
ION.
29x5x5x2 wrote:
李明哲是拿了甚麼? 還說了甚麼話?


好啦,到底現在的政府和小英為了李明哲做了甚麼?
一個台灣人,照你講的,甚麼都沒做,被關在大陸黑牢,
小英不生氣? 台灣政府沒作為? F16還不開過去? 雄三還不打過去?
ION.
29x5x5x2 wrote:
在台灣說共產黨殘暴,...(恕刪)

在台灣?你在共黨的地方搞這些東西不是求仁得仁?台灣的言論自由範圍大陸能通用嗎?

除非我漏看,要不然沒提到宗教事件吧...退一步講憲法保障宗教自由,對岸在這方面明文規定要對方主管機關核准,他做了嗎?還是想拿台灣的法在大陸做事?

裡面都提到接觸軍火製造跟發表煽動暴亂言論,不抓你抓誰?不如說任何國家逮捕都很正常好嗎
台灣也有類似的法規條例
如下圖


第 2 條

本條例所稱犯罪組織,指三人以上,以實施強暴、脅迫、詐術、恐嚇為手
段或最重本刑逾五年有期徒刑之刑之罪,所組成具有持續性或牟利性之有
結構性組織。
前項有結構性組織,指非為立即實施犯罪而隨意組成,不以具有名稱、規
約、儀式、固定處所、成員持續參與或分工明確為必要

法理上也處罰預備犯,為了將來的犯罪而預先組織團體,也算是達標了!
台灣是如此認定,中國應該不會更寬鬆認定才對!
ionium007 wrote:一個台灣人,照你講的,甚麼都沒做,被關在大陸黑牢,
小英不生氣? 台灣政府沒作為? F16還不開過去? 雄三還不打過去?

你的意思是... 小英告訴你她沒生氣




thron wrote:在台灣?你在共黨的地方搞這些東西不是求仁得仁?台灣的言論自由範圍大陸能通用嗎?

你已經說出反送中的精神了

就因為在台灣臉書發表反共言論,中國就要將人定罪

難怪人人都怕變成李明哲





顛覆國家,這個是笑話,中國這麼脆弱沒信心嗎?

人在台灣就可以發出言論來顛覆國家

還是民主國家有自信,台灣不會因為言論而視為顛覆國家

除非你言論有鼓吹暴力手段
肥馬大刀無所酬 皇恩空沿幾春秋 斗瓢傾盡醉余夢 踏破支那四百州
29x5x5x2 wrote:
你的意思是... 小...(恕刪)

29x5x5x2=1450
賺錢辛苦了
香港還輪不到你們發聲
聽聽70歲正義勇敢香港阿嬤的聲音
那群小糞青也只敢用雷射比照她

不過糞青也好過某島國的覺青
島國的覺青也只會躲在冷氣房電腦前用無敵的鍵盤前 要建國 要獨立 票投媓
然後呢?
看看我們台灣之子的兒子
台灣之孫

攝護腺保養
上班時間2:30-5:00

ionium007 wrote:
你別假中立了,先去倫敦證交所借論文回來再說。
...(恕刪)

閣下英文比Google好啊
怎麼不是英語博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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