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風太陽 wrote:不過就是一個"罪犯引...(恕刪) 因為中共最近都喜歡用刑事的尋釁滋事罪來對付上訪,網路散發政府不喜歡的消息的網民或異議分子不再用反革命之類的政治性罪名,所以會怕啊這罪名2013年被明確的擴大解釋適用範圍後就被這樣用了中南海:這人犯了尋釁滋事罪,是刑事罪,速速給我拿來。
schizoaffective disorder wrote:你冇野呀嘛香港人唔可以出聲...(恕刪) 挖係逮灣郎,你係都己為,歡迎移民逮灣,你溝後謀。戒了咖啡的山羊 wrote:中南海:這人犯了尋釁滋事罪,是刑事罪,速速給我拿來。...(恕刪) 這種論調是最好笑,犯了尋釁滋事罪,那可是要在中國犯罪才會引渡,香港犯罪就是在香港審判,就算中國指控香港居民犯中國刑事罪,那也要經過法庭審理,香港法庭審理是公開的,沒證據就移送,別說100萬,全香港人上街頭我都信。整天對這個不信那個不信的。不過建議香港人要殺香港先約到境外,然後回香港去保證沒事。這才是香港人要怕得吧,以後香港人跟香港人出了香港真要擔心被殺。
戒了咖啡的山羊 wrote:因為中共最近都喜歡用刑事的尋釁滋事罪來對付上訪,網路散發政府不喜歡的消息的網民或異議分子...(恕刪) 犯罪事情發生在哪裡就送回哪裡去,在大陸殺人就送回大陸去,在台灣殺人就送回台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