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spebrian wrote:
廣達與惠普的關係很好, 惠普每年給廣達賺的錢, 遠遠超過這宗法院判決的4億美元... 若真的要處理, 其實只要廣達合併廣明, 從中國代工的報價低0.1%給惠普, 即可和解, 只是要看林百里要怎麼給政府, 股東交代而已.
廣明的案子, 刑事是贏, 但是民事敗訴, 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廣明拖到變成法院出具強制執行令, 其實只要繳一筆錢, 民事通常都還可以慢慢打官司.
這麼大的新聞,你會不知道?
廣達旗下廣明光電遭美國⼆審法院判決賠償130億台幣,並得將所有資產移交給惠普,
這是美國法院的判決,法院的判決可以不執行?
廣明表達對結果無法接受,將提起「複審請願書」(Petition forRehearing)、「聯席更審」(Rehearing En Banc),甚⾄上訴⾄美國最⾼法院。
⽬前退休定居加州的前聯發科法務⻑許維夫婉惜地說:「如果最⾼法院不收案,此案就定了,廣明這家公司就拱⼿讓給HP了,令⼈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