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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學者親歷香港遊行:採訪時遭圍堵,攝像機被暴徒搶走

反正一堆只會捧支那LP的永遠不懂什麼是民主自由

要他們剪身份證搬去支那也不敢, 就是個嫩B
kenimaitw worte:
反正一堆只會捧支那LP...(恕刪)


哈哈哈



7月1日示威人群闖入立法會可以看作是一種恐怖行為。


怪不得日本人 把 當年 參與太陽花的 人 入境日本 當成 恐怖分子 對待

哈哈哈哈
farmer3000 worte:
國、共倆個是表兄弟,...(恕刪)

跟你說去網路看清楚再來說,你偏不去
幫你查了一下:
1。路過司機遭抗議者毆打
2。阻止港民上工

。。。。
你能解釋一下“路過司機遭抗議者毆打”,“阻止人家上工”這不叫暴民嗎?
國共 二黨是爛黨算真小人,但香港抗議的暴民更爛更無恥標準的偽君子!
天空勇者 worte:
你能解釋一下“路過司機遭抗議者毆打”,“阻止人家上工”這不叫暴民嗎?

抗議者 = 暴民? 這是國、共擅長的嫁禍技倆,老套了。
被派去負責惹事醜化抗議者,這麼簡單常用的手段,還是有人吃的死死?
farmer3000 worte:
抗議者 = 暴民? ...(恕刪)


這是抗議還是對群眾施暴兩者可是大不同
farmer3000 worte:
抗議者 = 暴民? ...(恕刪)


這種斷章取義也很符合某族群的固有認知,
也顯示了這班人語文能力很低下,
抗議者≠暴民,
毆打路過司機的抗議者=暴民,
這樣有看懂?
kenimaitw worte:
反正一堆只會捧支那LP...(恕刪)


有時看你們討論,真是很無言。

香港現在遊行的訴求是什麼? 什麼是5大訴求?

答案是很清楚的。 香港這些年輕人,想要的東西太多了,多到違反了當時中英的協議,多到中國政府無法承受,誰能接受那些東西?
他們要直接民選,選什麼? 是特首?還是總統?

你們有時模糊了焦點,香港本質就是一個沒有民主的地區,他確實就是只有自由與法治的地區。但自由是限制於當時中英協議,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的框架內。

但當這些年輕人要民主,這已經違反上述原則,基本上,和平示威是完全不可能達成的。
民選的特首,總理,或總統,已經具備獨立的法理正當性,你覺得中國能接受?
這才是最根本的問題。

所以,那些年輕人也知道,這不可能是和平示威。最終必然是不合作運動,癱瘓活動,或者最終是武裝暴力活動,或者是武裝起義。

所以,其實兩邊都沒有錯,香港青年確實是在鬧革命,根本不是什麼反送中,而他們革命,本質也沒有錯誤。他們有選擇的權力。
中國內地這邊,也沒錯,任何分裂活動,往死裡打,這很正常啊。

別說中國,你在英國的北愛,或美國,你要搞恐怖主義,或獨立。警察往死裡打,有錯嗎?


說穿了,香港年輕人想要民主,我雖然能理解,但我想,還是蠻困難的。中國現在不是滿清末年,香港700萬人也沒那麼多敢於衝鋒流血的。也沒有那個環境條件讓內地城市遍地開花響應。至於台灣這邊的搧風點火,效果不大的。

中國只要一口咬死,1997年之前,香港本身就沒有民主,香港自1842割讓到現在,所有當地住民都是沒有直接民選的法理,到1997,英國歸還時,也沒有給當地住民民主選舉的權力,當時中英協議,基本法都沒有給港人這權力,中國於法理基礎上就站於不敗之地了,他的所有行為都有正當性的。

所以,那天,在機場那個澳洲人,問那個年輕人,你們到底要什麼? 那年輕人回答不出來...
這些東西,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根本不是林鄭月娥不願回應,而是根本沒法談啊,怎麼談?談林鄭月娥馬上下來,然後辦理特首選舉? 然後變相獨立?
任何事不能只看一面之辭
這就是媒體自由的可貴..

抗議民眾裡會不會有暴徒 可能會有
但出現暴徒對整個抗爭有沒好處? 當然沒有
因為這會使其抗爭合理性出現問題

簡單說 幾十萬人的群眾活動 是不可能沒有害群之馬或趁火打劫之徒
但是 這種暴力活動沒有動機可言 就像郭台銘跑去搶劫 是不可能的事..

理性來分析就是如此 認為此事可擴大解釋成: 反送中抗爭民眾支持暴力
這樣的人才真有問題 連最低程度獨立思考能力都沒有
又或根本是配合中國官方利益的大外宣五毛族

反過來講 過去任何專制政府對付民主抗爭活動
包括台灣的國民黨 或中國的共產黨 更遠的法西斯與納粹
在執政或掘起時 幾乎都控制相當程度的暴力份子

在無法進行大剌剌武力鎮壓狀況下 這些黑道或暴力份子的舉動
完全符合獨裁與極權政府或政黨的利益

全世界最邪惡的 絕對不是單純黑道或某些暴力份子
而是其背後的獨裁專制政體 沒有一個是好東西 絕對沒有~
Mattelaaa worte:
反過來講 過去任何專制政府對付民主抗爭活動
包括台灣的國民黨 或中國的共產黨 更遠的法西斯與納粹
在執政或掘起時 幾乎都控制相當程度的暴力份子(恕刪)


遊行示威,不叫民主活動。那是歸於自由法治活動。

香港是自由法治地區,從來不是民主地區。
請這位朋友不要用自己的慣性思考,去討論
香港人本來就不可以決定特首,也不能討論統治權

他們擁有自由,但是限制於中英歸還協議,與基本法的範圍內。
基本法給予港人遊行示威的權力,也能罷工。
但不可以在申請範圍外遊行,香港本身是一個法治嚴厲的地區。

所以,香港人本身就沒有民主抗爭的權力。
而他們在申請範圍外遊行聚集示威,基本上,就是屬於革命,不叫遊行。

對付革命份子,不只國民黨,納粹,包含英國的兩黨,美國的兩黨
手法都是一樣的,就是往死裡打。這叫鎮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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