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S wrote:
先問你一個問題: 這個制度是否雙方都同意? 是否選民都同意?
如果雙方和選民都同意這個競賽制度, 又何來不民主的問題 ...(恕刪)
正解,美國早就有人對這個制度提出疑問,但是要改變憲法卻是要3/4州的同意喔
看清楚喔,是州喔,不是選民喔,門檻太高,所以一直都沒人能推動修法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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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 wrote:
先問你一個問題: 這個制度是否雙方都同意? 是否選民都同意?
如果雙方和選民都同意這個競賽制度, 又何來不民主的問題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