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

安倍晉三土下座!南韓植物園銅像惹議:日本首相向慰安婦少女趴地下跪

king_hsueh2007 wrote:
831軍妓的制度及管理方式
是很多書籍都查得到!


不管是 國民黨 與 日本
都可以查到軍方發表的制度
肥馬大刀無所酬 皇恩空沿幾春秋 斗瓢傾盡醉余夢 踏破支那四百州
king_hsueh2007 wrote:
你又在扯了831軍妓(恕刪)


不要跟那種胡言亂語的咖對話了

他隨便亂講
就算你們拿事實出來
他還是用他自己的自以為是發言
大家又能怎樣?

別企圖用事實讓一個腦中沒有正確邏輯與價值觀的人認為他錯了
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直接黑了不要對話
強制?
為什麼831軍妓不適應或者家裡有變故可申請退出?



29x5x5x2 wrote:
都是一樣的行為,蔣經...(恕刪)
照你所言
831軍妓是強迫的

為什麼只有日軍慰安婦被聯合國要求必須正視


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2018/8/30日發表報告指出,日本政府為解決慰安婦問題,應該採取「以受害者為中心」的作法,與目前仍在世的慰安婦等受害者進行對話,聽取意見,謀求可長可久的解決之道。
29x5x5x2 wrote:
都是一樣的行為,蔣經...(恕刪)
king_hsueh2007 wrote:
強制?
為什麼831軍妓不適應或者家裡有變故可申請退出?
 
 

 
看看日本:
 
跟國民黨一樣,日本也是宣稱禁止強迫誘拐婦女,你都相信嗎? 還是只相信某方?
 
日本妓院經營者為在上海開設"海軍指定慰安所",曾以招聘"軍隊食堂服務員"、"女傭人"等名義,在長崎等地徵募青年女性。當年5月,15名女性從長崎港出發,被送進上海的慰安設施。
 
1936年2月,長崎地方裁判所對涉及這一事件的10名妓院經營者做出有罪判決,以"國外移送誘拐罪"最高判處3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1937年3月,大審院結審,維持了這項有罪判決。
 
 
 
再看看國民黨:
 
1987年,在金門經營特約茶室的游自樂,在特約茶室管理者吳惜的介紹下,與吳惜之姐吳金英接洽,將吳金英之女由臺北市帶往金門特約茶室接客。當時這位少女尚未成年,年僅16歲,不符合國防部規定,卻在97天內被迫接客3,000多次。
 
少女回台後,其父江正雄發現此事,向警方報案。游自樂聲稱獲得軍方許可,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行文陸軍總司令部外島服務處及陸軍金門防衛司令部,要求調閱游自樂的申請單,但遭拒絕。法院最終判決游自樂徒刑10個月。軍方最終因此事決定關閉金門馬祖的特約茶室。
肥馬大刀無所酬 皇恩空沿幾春秋 斗瓢傾盡醉余夢 踏破支那四百州
拜託你
日本本土的慰安婦是招募的

日本以外的殖民地慰安婦是強押的


不要習慣拿特例來,抹黑栽贓



29x5x5x2 wrote:
 &nbs...(恕刪)
king_hsueh2007 wrote:
為什麼只有日軍慰安婦被聯合國要求必須正視


聯合國當然是針對搞軍中性奴的行為,不是特定針對國家
以前是蔣經國執政,難道蔣經國會去跟聯合國告發蔣經國自己設性奴嗎?
國民黨如果真要去告發日本慰安婦,應該也一併去告發831性奴單位
肥馬大刀無所酬 皇恩空沿幾春秋 斗瓢傾盡醉余夢 踏破支那四百州
聯合報當年對於有關16歲江姓少女在金門軍中樂園賣淫事件的報導
一九六九年一月十一日《聯合報》第三版報導,台北市議員宋霖康,中壢鎮清香亭妓女戶老闆林蜂蜜,紅玫瑰妓女戶老闆吳明章互相勾結:「向台北市婦女職業輔導所強保已從良的雛妓許阿森、劉月霞,又將她們迫入火坑,被最高法院以妨害風化罪,各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月。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被告宋霖康身為民意代表,不思造福人群,為民表率,竟自趨下流,甘受妓女戶老闆驅使,為虎作倀,千方百計,騙誘立志從良稚齡少女送入火坑賣淫,如同逼人入地獄,情節可惡,罪不可恕。林蜂蜜將十九歲的雛妓許×森,吳明章將十四歲雛妓劉×霞,先後分別送至『桃園特約茶室』賣淫,未久,於同年三月十六日,為桃園縣警察局查獲,轉由省警務處於同年四月七日,送交台北市政府婦女職業輔導所保護,均已立志從良。」

「被告林蜂蜜,吳明章因不甘損失及欲圖使她們繼續賣淫,以藉得重利而資維生,乃勾搭台北市議員宋霖康前往該所說情,但因該所規定,保釋在所學生,限於直系尊親屬,並在一定條件之下才可以,因此宋霖康等又勾串許×森之父許金生、劉×霞之父劉清在,以他們名義前往保釋。同年五月二日上午,宋霖康偕同許金生、劉清在,前往婦女職業輔導所要求保釋,該所主任吳清香曾一再勸阻,並告訴宋霖康如將許、劉二女保釋,可能再被迫入火坑,但宋霖康等竟一再糾纏,吳清香見他們甚為堅決,又怕開罪議員找上麻煩,遂准予保釋。」

「當日下午三時許,許、劉二女隨他們父親離開輔導所大門後,許金生即偕其女許×森沿廣州街左行至二十公尺處,即為林蜂蜜等所預伏的保鏢四人,強行押上停候路旁之紅色計程車,直駛中壢清香亭妓女戶,許×森在該妓女戶樓上被非法禁閉四日後,於四月六日下午,被林蜂蜜及老鴇林邦文誘至桃園原茶室強迫繼續賣淫。」
一九六五年十一月十七日《聯合報》第三版報導:「台北市警局少年警察隊,偵破一件涉嫌逼良為娼案,十五歲陳姓少女於本月十二日逃家,經家屬報警查尋結果,才知道是被傅傑、林滿妹夫婦誘拐離家,經傅傑施以強暴後,由同夥謝文鑫、鄺農二人將陳女賣到關渡茶室,繼又轉賣到『龍崗特約茶室』,由其經理石金貴及管理員劉煥洋迫她每週接客一百次,使陳女無法忍受,昨日經市警局少年隊救出火坑,交由家長領回,一干涉嫌逼良為娼疑犯,均已捕獲偵辦。」
  • 1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