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y4343 wrote:修例前原本規定有20...(恕刪) 樓主都說要看全文了就是怕向閣下這種抹黑栽贓腦捕的評論出現逃漏稅、政治犯,你到底有沒有看過全文啊?你講的那些都不在人家的法律適用範圍啊你活在平行時空嗎?
yeh199200 wrote:說到底 你只要不犯...(恕刪) 中國有罪定論制度下,"不要犯罪就沒事"這句話是有矛盾的舉個簡單例子有罪推定論情況下:當警察說你昨天偷別人的腳踏車,此時就可以把你抓起來監禁審問你要自己證明自己"無罪" 比方說調閱監視器,提出不在場證據,或提供各項人證物證問題是,誰沒事會錄影自己? 如果當時在睡覺,如何提供當時正在睡覺證據?假如提供不出來,你就有罪 冤獄就產生了一堆人提加拿大孟晚舟案件當反例孟晚舟與美國簽各項有關伊朗協定 她違反協訂並且造假使銀行受害美國司法乃無罪推定論國家,檢方沒有充分證據,是不敢有任何逮捕行動所以一定掌握充分證據才抓人,我看孟晚舟案件恐怕不容易脫身反觀中國國際刑警主席孟宏偉,返中國"被消失"後又"被辭職"像中國這種案例,基本上黨說你有罪就有罪了 縱使自己真清白,也很難證明無罪推定論對百姓是好的,防止政府濫權香港是採無罪推定論,怎麼可能會接受中國有罪推定論呢? 特首簽屬即可抓人,侵犯司法獨立說到底就是對中國司法不信任,起身抗議
本來無我 wrote:支持酒駕送中支持殺人送中支持炸騙送中支持作姦犯科送中~~~...(恕刪) 台灣恐龍司法 是獨立的司法改革 投票 投到滿意為止表決到蔡英文滿意? 台大教授:這跟威權時代有差嗎?+1讚讚讚 神回應台灣最大黨 討厭民進黨 台灣最大尾 無恥忠犬會 沈玉琳酸中選會「命要夠硬」 哇 哇 回家看 YouTube 真是People, mountains,People, sea太 超 過 沒 圖 沒 真 相 30分鐘內容如果看過後沒 看 過只 是 一 張 嘴當 之 無 愧很重要 講3遍沒 有 文青 讀 搞 機沒 有 文青 讀 搞 機沒 有 文青 讀 搞 機沒 有 文青 讀 搞 機大小姐 空心菜 講出內心話 很恐怖的聲嘶 力竭 大字版出來了看了 令 人 動 容 真 誠2020 熱愛 中華民國有救了 不惜 粉身碎骨
BREACAL wrote:中國有罪定論制度下...(恕刪)舉個簡單例子有罪推定論情況下:當警察說你昨天偷別人的腳踏車,此時就可以把你抓起來監禁審問你要自己證明自己"無罪" 比方說調閱監視器,提出不在場證據,或提供各項人證物證問題是,誰沒事會錄影自己? 如果當時在睡覺,如何提供當時正在睡覺證據?假如提供不出來,你就有罪 冤獄就產生了 請問偷腳踏車在中國要關多久??
BREACAL wrote:中國有罪定論制度下...(恕刪) 你第一句話 "中國是有罪定論制度"這前提就是錯的因此你後面基於此所講出來的論述都是垃圾,完全沒有閱讀的價值至於什麼叫做有罪推定論制度,我舉幾個例子給你看《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 5 條政黨、附隨組織自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起取得,或其自中華民國 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起交付、移轉或登記於受託管理人,並於本條例公布 日時尚存在之現有財產,除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之捐贈、競選費用 補助金及其孳息外,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 政黨、附隨組織自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起以無償或交易時顯不相 當之對價取得之財產,除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之捐贈、競選費用補 助金及其孳息外,雖於本條例公布日已非政黨、附隨組織或其受託管理人 所有之財產,亦推定為不當取得之財產。《貪污治罪條例》第6-1條公務員犯下列各款所列罪嫌之一,檢察官於偵查中,發現公務員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自公務員涉嫌犯罪時及其後三年內,有財產增加與收入顯不相當時,得命本人就來源可疑之財產提出說明,無正當理由未為說明、無法提出合理說明或說明不實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不明來源財產額度以下之罰金:以上兩個才是貨真價實的有罪推定制度,你這種不懂叫有罪定的法盲,還是去多讀點書比較實際
ccy4343 wrote:修例前原本規定有20...(恕刪) 差點沒笑死,你說的這種事美國正是現在進行式,怎不見出來批判美國呢?什麼在台灣罵中國去香港就會被移送,誰告訴你的?懶人包?又沒在中國犯法香港要怎麼移送你?笑死…還改罪名咧至於什麼今日香港、明日台灣…那不過是騙呆民用的,智障才會信這口號喊多久了,台灣還是在這呀還是可以先讓台灣的薪水漲的跟香港一樣高?那我OK呀還有你確定台灣是司法獨立的國家嗎?對小老百姓是司法獨立啦,但對有權有勢的人可不是關說都可以無罪了,還司法獨立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