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說兇手開槍的旅館房間內遺留有十把步槍, 美國的槍枝管制也太鬆了吧? 就算兇手不是一次購得, 買步槍這種武器一定是要登記的, 買了十把(只是在房間找到的, 兇手持有的說不定還遠大於這個數字)都沒人關切一下
莎朗石頭 wrote:新聞說兇手開槍的旅...(恕刪) 憲法第二條。每次掃射死一堆人,說要槍枝控管,就是憲法第二條。美國擁槍派跟遊說團體很厲害的,利益太龐大了。而且要控管槍枝,擁槍派的人會覺得自由被剝奪。
flyingf wrote:憲法第二條。每次掃...美國擁槍派跟遊說團體很厲害的,利益太龐大了。而且要控管槍枝,擁槍派的人會覺得自由被剝奪。...(恕刪) 擁槍和美國的拓荒歷史有點關係, 畢竟當時跟紅人與土匪搶地盤得靠槍. 當然現在對於某些白人至上或者恐怖份子也算是一種拓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