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eliememe wrote:不論你是站在台灣廠商、台灣消費者的立場來看,面對如此的國際競爭態勢,都應該是不寒而慄的不知道怎麼開心得起來呢?...(恕刪) 三星侵犯的不僅有觸控專利,也抄襲了 iphone 的正面外觀。觸控專利 google 會站出來相挺的,現在正有 motorola 控告蘋果的官司在進行,motorola 很有可能贏,google 花那麼多錢買 motorola 不是白花的,贏了再強制授權就行了!不過抄襲外觀太過下流,google 不會挺三星的。
Supa721 wrote:十億美元對三星來說並...(恕刪) 10億美元=300億台幣,就算是三星還是很痛....都不知道可以拿來研發多少代IP了,甚至都可以買下夏普不少股份包面板產能更不用說以後被灌上抄襲的印象
ZSKOR wrote:個人猜測和解機會不高感覺這判決是對南韓判決的司法報復法官應該不會引導雙方和解了除非三星和蘋果強烈要求和解...(恕刪) 韓國有壟斷法嗎?美國有,司法不公再怎麼講,美國也比韓國更有些公信力,三星在美國可以挑陪選團,蘋果在韓國呢?
藥師寺 wrote:三星在蘋果面前 , ...(恕刪) 三星 vs ABC廠牌,我都支持ABC。誰是抓耙子?對於三星這種為了達到目的不擇手段的韓國廠商,小弟情願支持ABC機(ABC=/三星)。咦? 不要無限上綱,文不對題,要就事論事。說得很好,版規說得很清楚,但是我的心情就是不爽、不爽、不爽!刪除私人訊息檢舉私人訊息發文者您好, 您的文章違反以下討論區規則:4. 發表及回應文章,請不要文不對題,故意離題及語意不明,選字要正確並且請使用標點符號。回文內容請勿文不對題,會依規定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