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你也可能成為「國際通緝犯」。 支持「中華民國存在」恐被中國新惡法套罪?肯定罪更重!中國的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允許 中國管到全世界的人、事、時、地、物!連 臺灣人在 臺灣,說是 臺灣人不是 中華民族,也會成為「國際通緝犯」。當作 中國又在搞笑沒問題,但 你人可千萬別落到 它手裏,那就不好笑了!
exia1086 wrote:沒有台灣人會認為自已是「契丹人」的。 前面你講的對不對我就不說了。重點不是你認為,重點是台灣平地人幾乎是明朝末年開始,從大陸地區的福建省、廣東省移民到台灣島的。到民國時,由國民黨帶領的國軍連同家屬撤退到台灣、金門、澎湖等島嶼的你要跟我說純正的台灣人,除非你是原住民。
這篇還再洗喔?甚麼族群認同都可以洗的其實沒甚麼意義放棄 族群意識形態 吧族群認同就是個屁風像右邊吹,右邊就臭,風向左邊吹,左邊就臭!真的要人認同,好好去為人民謀幸福,保護人民的一切人民自然就會認同,而且是,永久性的認同!從保護東北角漁民做起吧!
linyichun wrote:重點是台灣平地人幾乎是明朝末年開始,從大陸地區的福建省、廣東省移民到台灣島的。到民國時,由國民黨帶領的國軍連同家屬撤退到台灣、金門、澎湖等島嶼的...(恕刪) 人口是有來有往 非單向的! 事情也不是 傻瓜想的那樣。臺灣 O1a人種在 中國被屠殺後仍有 7000萬人!契丹 O3人種在 臺灣佔 20%少數,只有 460萬人!明顯自古以來 臺灣去 中原的比來的還多了 十幾倍!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 以法之名 行廢法之實第15條確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學校「基本的教育教學用語用字」。第16條要求各級各類學校使用國家統編教材。第20條規定,父母應當「教育和引導未成年人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並「不得向未成年人灌輸不利於民族團結進步的觀念」。第21條把台灣寫進這部法律的義務結構:國家促進兩岸融合發展,「增進台灣同胞對中華民族的歸屬感、認同感、榮譽感」,增強「同屬中華民族、同是中國人」的認識。第54條再配上全民投訴舉報與檢察機關公益訴訟。第58條則把「破壞民族團結進步」直接接上責令改正、治安處罰以至刑事責任。第63條把他國公民在自己國土上的言論納入追責射程。/文評 :第15條 = 要 臺灣各級學校改用 契丹殘體字。第16條 = 要 臺灣各級學校改用 中國統編教材。第20條 = 要 臺灣人教育和引導子女熱愛 中國共產黨、熱愛 中國。第21條 = 要 臺灣人有歸屬感、認同感、榮譽感,同屬 契丹民族、同是 契丹人。第54條 = 要 臺灣人配合全民投訴舉報與檢察機關公益訴訟。第58條 = 要 臺灣人直接接受責令改正、治安處罰以至刑事責任。第63條 = 要 各國公民在 臺灣的言論納入追責射程。針對 臺灣人強制性的惡法就是這個意思,解說一下給大家參考!
差10分鐘飛走!中國男攻擊 矢板明夫後直奔機場登機前驚險逮人印太戰略智庫執行長 矢板明夫6日在台中演講後遭襲,警方追查發現,行凶33歲中國籍男子 廖港發早有預謀,不僅提前飯店踩點,犯案後更火速搭計程車直奔機場,若當時研判稍延誤、追緝再慢約10分鐘,極可能已搭上班機逃離台灣,所幸警方、移民署聯手攔截,在登機前最後一刻將人逮捕。/文評 :民族團促法一落地,中國特工立馬 滲透來臺,執行跨國鎮壓! 臺灣人 你咋看 ?
廖港發來台毆打 矢板明夫李文浩揭 中共運用香港黑幫手法香港末代民選區議員 李文浩指出,廖港發在香港不僅僅是販毒,還有多件打架鬥毆的前科,法庭紀錄都找得到。中共經常運用香港黑幫,2019年七二一事件(元朗襲擊)中共就是找了大量黑道人士,在街頭對和平示威者進行攻擊,這是中共一直以來使用的手段。李文浩進一步說,中共多次找香港身分的黑道來台進行攻擊,還可以藉此分化 港人和 台灣人,現在網路上已經開始有要不要收緊 香港人來台簽證的聲音,要不要加強對 港人來台的限制,這些很明顯就中共想要達成的目的。/文評 :契丹O3人種這 國、共獨裁政權婊兄弟是國在民上、黨在國上、人在黨上的政權。它的權力是一種不受任何約束的權力,不受法律條文的約束。它絕對不受任何規章制度的束縛,完全是以暴力為基礎的。2022年10月 新黨章基本精神決定以鬥爭哲學取代過去四十年的建設哲學、經濟發展哲學。即 以暴力為基礎的鬥爭哲學,底層邏輯是 8+7 = 87,87不 87以拳頭決定!
矢板明夫遭中國籍男子攻擊 律師嘆:民族團結法,在台灣開始執行了陳君瑋律師指出,矢板明夫在台中演講,涉案 中國籍廖姓男子怎麼會知道?不排除台灣內部有共犯,附近盯梢幾個「反中保台」大將。警方應該循線抓出後面的人,調查這個罪犯的移動軌跡,接觸過什麼人,怎麼與外界接觸聯繫?抓出這些 台灣的共犯。作家 汪浩則說,台灣是自由民主的堡壘,絕不容許红色黑幫勢力侵門踏戶、用暴力逼迫 台灣人閉嘴。面對 中共新型態的灰色地帶暴力恫嚇,檢警必須徹底追查背後的境外指使黑手與接應網絡。當一個捍衛 台灣自由的聲音受到襲擊,就是全 台灣民主基石受到動搖的時刻。唯有全體國民展現毫不妥協的團結意志,我們才能擊退極權威脅,守護這座島嶼言論自由的底線。/文評 :黑、白兩手作案手法,真是 國、共一家親! 肯定是親生的。江南案是發生於1984年10月15日的政治暗殺事件。華裔美籍作家 劉宜良(筆名「江南」)在 美國加州自宅車庫,遭 中華民國國防部情報局吸收的 台灣竹聯幫首惡陳啟禮、吳敦、董桂森開槍狙殺身亡。此案因涉及官方跨國暗殺 美國公民而震驚國際,促成以下重大歷史影響:台美關係衝擊: 美國政府對此大為震怒,威脅中斷對台軍售,迫使當時的總統 蔣經國徹查。情治首長下台: 國防部情報局局長 汪希苓等高階軍官因涉案入獄。台灣民主化轉折: 為挽回美方信任,蔣經國於1985年宣佈蔣家人「絕不會、也不可能」參選下任總統,終結了蔣家世襲統治。關鍵人物凋零: 涉案的3名竹聯幫槍手 陳啟禮(2007年病逝)、董桂森(1991年獄中身亡)及吳敦(2026年辭世),目前皆已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