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 wrote:
此次香港事件簡單說...(恕刪)
那個事件只是一個起始點
主要是香港司法單位 在沒有任何告知下
就進行送中的修法草案
所以...
不過 香港法律 普遍是被認為 律己為寬 律人為嚴
也就是對於非香港籍的犯罪會採取較嚴格的認定與判刑
而香港籍的 往往是較容易脫罪與量刑為輕
甚至在以前有那種社會有力人士
可以予以犯罪人士保證 讓他提早交保/假釋的
所以港人會希望不送中是有道理的
畢竟 中國的審判 是比較不公開的
滷智深 wrote:
引渡條例以前就有了...(恕刪)
香港與台灣沒有引渡條例
港男台灣殺女逃回香港 引出港台司法互助漏洞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43525702
二月上旬,一對香港年輕情侶同遊台灣,但疑似在旅行中發生爭執,陳姓男子涉嫌在旅館殺害潘姓女友後,將屍體以粉紅色行李箱裝箱,搭上捷運至郊外棄屍。陳男在二月中旬獨自返港,女方父母遍尋不著女兒後向香港、台灣警方報案,陳男被港警約談,事件才在三月中旬曝光。
台灣警方在3月13日依照陳男的供詞,於淡水竹圍捷運站附近尋獲潘女遺體,但已經部分腐化成白骨。根據台灣媒體報道,潘女疑似於旅館遭勒斃之後被塞進行李箱,陳男獨自拖著行李箱搭捷運至約15公里外的郊外棄屍。
由於陳男已經返回香港,在港台沒有引渡條例的情況下,陳男在香港只能依返港後盜用女友信用卡的「竊盜罪」,以及處理潘女手機相機等物品的「處理贓物罪」被起訴。根據台灣《蘋果日報》報道,陳男3月15日於香港出庭時態度冷靜,並沒有對殺人一事有所回應。
野生的虎斑貓 wrote:
它只要想引渡港人到中國接受審訊,隨便找都有一百個理由
甚至,你今天在台灣發表了台獨論,或是說了習近平什麼壞話
你出國的時候經過香港轉機,我想你一下飛機就被逮捕準備送往大陸去了
你們真的覺得這樣也沒關係??
我不反對香港和台灣必須有引渡條約
但香港對中國的情況不同
不然台灣也來跟中國簽一個逃犯條約,允許大陸以各種名義從台灣直接把人抓回大陸審訊
真的有人認為這樣好??
你是不是懶人包看太多?
你根本沒有搞懂什麼叫做移交,或者如何移交。
第一,你說的那種情況,是不能夠被移交的。
第二,在台灣犯法,逃到香港,會被送回台灣,不會被送到大陸。
第三,以什麼罪名被移交,最終就只能以該罪名審判,不能夠更改罪名。
綜合以上,根本不會有你在台灣罵中共,然後到香港就被抓走這種情況。更不會有大陸隨便安插一個名義把你抓走,再改一個罪名把你判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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