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風0704 wrote:如果你受害,那就發起制裁美國啊~美帝也是制裁,或不買而已,不然要怎樣呢?...(恕刪) 對於累犯「美國」,你這麼寬容,對於只被美國拿不出證據的指控,你又深信不疑,請問,這是什麼道理。
Erichuangtw1980 wrote:對於累犯「美國」,你這麼寬容,對於只被美國拿不出證據的指控,你又深信不疑,請問,這是什麼道理。 這就是傳說中符合「台灣價值」的道理。PS:華為自己早早都宣佈放棄美國市場了,如今MIT因為政府施壓終止合作,然後外交部發言人一通官樣回答,也能解讀稱一個國家放棄一個企業?標題居然還扯到寫手?聯想能力這麼豐富跳躍,不去自由時報做小編還真是浪費人才此文頗有收藏價值,準備幾年後換個華為手機再翻出來回復一下
Oceanian wrote:好奇怪哦,为什么封...(恕刪) 『好奇怪哦,为什么封禁华为的盎格鲁萨克森国家全部都通过了强迫运营商向政府解密用户信息的法律呢?』如果你講的是真,英國是規定『强迫运营商』...中國規定『任何人』,差太多了!你舉的其他法案,請舉出那條規定好嗎? 中國規定是第7條。
自由風0704 wrote:『對於只被美國拿不出....美帝起訴華為,看下去,裡面有什麼!美國司法會給答案。..(恕刪) 美國起訴華為,是為控訴了華為和美國禁止交易的國家交易,和資安有關嗎?美國的高層官員都飛到世界各國勸說各國圍堵華為,被各國問到證據,都語焉不詳,有證據這時候拿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