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fom wrote:
而且實際上這措施已經行之有年了。...(恕刪)
這是工信部官方在今年1月下發的「通知」,
主要是清查未經電信主管部門批准的VPN。
我之前在祖國翻牆用的VPN,我猜可能是類似第二類電信,
就是跟大ISP租網路,然後自己搞VPN,跟客戶收錢。
現在不行這樣子玩了。
我玩過一些VPN,像是天行、自由門,
不曉得現在還可不可以連
工信部在回應中提到,今年1月下發的《通知》中關於跨境開展經營活動的相關規定,不會對國內外企業和廣大用戶正常跨境訪問互聯網、合法依規開展各類經營活動造成影響。《通知》規範的對象主要是未經電信主管部門批准、無國際通信業務經營資質的企業和個人,租用國際專線或VPN違規開展跨境的電信業務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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