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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一一列舉台商對越南員工怎麼不好的地方?我知道有人在閒聊區嘲諷我不懂還要發文

樓主的標題已經是小學中文就看得懂的程度
知道的人就回答
不知道就看知道的人回覆就好
偏偏就是有不懂的人愛裝懂

...
noelle wrote:
我承認沒唸大學
01...(恕刪)

您誤會了
我是指有人看不懂你的標題,裝懂亂回覆

純閒聊的話題就算了
有時候真想知道一些答案
我都會在標題加一句「請知道的人回答」
但還是會有人用想像來回覆


dagger0408 wrote:
台商在當地的型形像上...(恕刪)

對台灣人都這樣了,出了國外就會對國外人好?想也知道不可能
只是把工廠移出去,找更低廉的勞工去壓榨而已
台商最大的問題是苛刻,錢少少要求高,不重視人才,
假期給的少,人家會爽才怪

noelle wrote:
台灣每個人都溫和善良有禮


這是對自己極度沒自信的說詞吧。。。。
哪個國家的人需要把自己說的如此清高?每個人都溫和善良有禮?
那臺灣不就是該0犯罪,0詐騙,0抗議嗎?我怎麼看到並不是如此。
越南政府公告自明(2014)年1月1日起調高地區基本薪資額,其中第1、2、3、4地區適用的基本薪,分別為270萬、240萬、210萬、190萬越盾


前列第182/2013/ND-CP號公告共6條,規定如下:
第1條:適用範圍
本(第103/2012/ND-CP號)公告規範於企業、合作社、合作生產組、農場、家庭戶、個人任職勞工,以及機關和組織有僱用勞工適用的地區基本薪資額。
第2條:適用對象,包括:
一、依據越南企業法規定成立、組織管理以及活動的企業(含越南外資企業)。
二、具有僱用勞工的合作社、聯盟合作社、合作生產組、農場、家庭戶、個人及其他越南組織。
三、具有僱用勞工之在越南設立的外國機關、組織、國際組織及外籍人士(對於越南參與執行國際公約而其規定與本公告規定不同者,則除外)。
本條第一、二及三項規定的企業、機關、組織及個人等,以下均簡稱為企業。
第3條:地區基本薪資額
一、規定企業適用之地區的基本薪如下:
(一)、270萬盾,適用於第1地區營運的企業
(二)、240萬盾,適用於第2地區營運的企業。
(三)、210萬盾,適用於第3地區營運的企業。
(四)、190萬盾:適用於第4地區營運的企業。

200萬越盾大約2880台幣
或許台灣大老闆認為給這樣就要謝主隆恩了
不過越南房地產業也被炒到非常高

do100 wrote:
不能怪臺灣人,臺灣人長年被中國欺壓,又沒國際地位,所以才發洩在落後國家上的~~~


78啦 這根本是自私自利 個人品德有問題 跟中國欺壓有個毛關係

難道沒了中國欺壓 台商就成無國界醫生了了嗎?

從漢人來了島上以後一切都變了,黑暗籠罩了我們的前途,從我小的時候,族中的長老就有一個疑問,我們該怎麼做?直到現在我還是不知道...
狗宏 wrote:


78啦 這根本是自私自利 個人品德
台商在越南的苛刻是舉世知名啊!
越南人趁這個機會不砸台商,要砸誰?
300萬越盾?
真有臉說!
薪水三千多塊台幣
市場一斤豬肉就十幾萬越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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