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_Deng wrote:典型的法盲說法當美國...(恕刪) 哎喲!你以為你厲害啊?你去美國留學過嗎?大陸法海洋法都學通了嗎?你要是有程度,不必來這裡跟我說話,你去找美國法官,看人家理不理你!在美國法官前,你應該沒什麼份量吧?
blackwind00746 wrote:哎喲!你以為你厲害啊?你去美國留學過嗎?大陸法海洋法都學通了嗎?你要是有程度,不必來這裡跟我說話,你去找美國法官,看人家理不理你!在美國法官前,你應該沒什麼份量吧? 可是瑞凡,這次追殺華為,好像沒看到美國法官出場?
Dwing wrote:可是瑞凡,這次追殺華...(恕刪) 因為華為本來就不對啊!下面是新聞節錄:……美國上月指控竊取電信商T-Mobile商業機密後,華為又被點名!據美媒指出,華為為了獲得蘋果技術細節,不僅透過徵才名義向前蘋果公司員工套話,讓面試員工有種「了解蘋果比了解我更有興趣」的感覺;美國司法部更指出,華為內部有針對竊密的正式計畫,鼓勵員工在公司內部分享竊密資訊,保證不會因此受罰。…………以蘋果智慧手錶Apple Watch為例,負責華為智慧手表專案的工程師曾找上一家Apple Watch供應商,先藉由提出利潤豐厚的訂單,再向該公司表示「我們的設計有點類似蘋果,在提供簡圖之前,我想先談談原型的成本」,他並補充,「華為穿戴式設備今年的銷量上看一百萬台」。該公司與蘋果簽有保密協定,不願公開名稱。報導說,該供應商主管透露,這名華為專案工程師之後帶了四位研究人員參與會議,他稱華為團隊花了1個半小時的時間,費盡心思讓供應商吐露Apple Watch的技術細節。不過該公司有與蘋果簽署保密協議,違約恐將面臨百萬美元的罰款,自然不願透露細節,該名主管表示「他們想碰碰運氣,但我沒告訴他們任何資訊」,而這場會議無疾而終後,華為再也沒有新消息了。……
Tom_Deng wrote:典型的法盲說法當美國...(恕刪) 你是不是那種自己沒有道理,就往人家頭上扣帽子的人哪?我這裡還有華為的醜聞,你要不要看一下?……根據訴狀內容,T-Mobile指控,與華為合作期間,兩名華為員工讓另一人溜進T-Mobile測試實驗室,未經許可拍下Tappy的照片;而其中一名員工為避開監視器,試圖把Tappy如指尖般的零件藏到電腦螢幕後面,並放進筆電包帶出實驗室。T-Mobile指控,華為運用竊取的機器人技術,不正當獲取價值數億美元的商業利益。……
可是Apple也有好多lawsuit輸掉了:跟facetime的官司:https://www.zdnet.com/article/apple-loses-appeal-in-facetime-lawsuit-must-pay-virnetx-440-million/帶著過去合作的Qualcomm機密技術給新夥伴Intel:https://www.digitaltrends.com/business/apple-vs-qualcomm-news/(話說這件事情已平息,就是Apple付給了Qualcomm很多錢,然後又將未來訂單給Qualcomm做,才讓Qualcomm停止訴訟)這些都是比較好的美國或是西方國家的法院的判決:)看來Apple也是挺糟糕的公司,過去看到其他公司已經研發的技術,然後放在自家產品,就說"自己研發"。現在直接把跟過去合作對象的機密技術帶給新的合作夥伴。大部分的公司都差不多...,看來華為若想要成為世界級的IT巨頭,"這些路"看似也是必經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