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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香港逃犯條例全文

ccy4343 wrote:
中共想抓異議份子會笨到用違反政治的罪名去抓人嗎?要是真的抓人會引起抗爭。當然低調用《逃犯條例》所列罪行類別抓人,抓到大陸後自然用違反政治的罪名審判。

不斷和您強調,「A法移送,改B法審判」,這是不可行的。
單方面通過的引渡條款
另一方為什麼要配合?


假設港府通過了
直接行文給中華民國政府要求將在港犯罪卻滯留/逃到在中華民國的香港人送回香港
中華民國政府就會照辦叫警察直接抓人嗎?
天災人禍我們避免不了,但車輛主被動安全,我們可以有選擇的權力!!!

Bentley20190121 wrote:
如果公投結果是要獨,趁現在美國需要台灣,應該有機會承諾保障台灣的自由

別太自抬身價了,
庫德族和老美併肩作戰多年,
老美也沒讓它脫離伊拉克.......
aaaomc wrote:
單方面通過的引渡條款
另一方為什麼要配合?

那是港府抓在外地犯罪的港人和在香港外地嫌犯依據的法律,
我方當然可以不配合,樂壞了溜回香港的殺人犯.........
1iaooo wrote:
不斷和您強調,「A法移送,改B法審判」,這是不可行的。...(恕刪)

+1

特定性條款(Specialty Doctrine)原則:
大多數引渡條約所包含的國際法原則,即引渡某國因某些刑事罪行受審的人只針對這些罪行而不是任何其他引渡前罪行。
一旦庇護國根據引渡條約的規定將個人引渡到請求國,該人只能因引渡請求中指明的罪行而被起訴。

如果中國要玩「A法移送,改B法審判」,會面臨以後再有引渡案件,引渡法庭的法官會對於中國特定性條款(Specialty Doctrine)原則尊行有疑慮,而拒絕同意引渡。

幸福很簡單 wrote:
我們台灣是屬於中華...(恕刪)

有些人就是成天自比港澳地位,
然後現在開始討論起要不要接受一國兩制,
綠營骨子裏並不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
pchmbb78 wrote:
你今天在臉書罵政府也算是對政局的重大不利影響啊

咱這兒叫假新聞,親中賣台,
說到底港人還是有點骨氣,大票人上街反政府,
此地可是大批人上街擁護政府.........

kennychu123 wrote:
其實假若中國是個民主且司法獨立的國家,那香港人也不會這麼恐懼了,
承諾的普選在哪?議員有超過一半是建制派的,這樣的中國共產黨體制,
人們是恐懼的,今天你不聲援他,下一個輪到你時才來後悔當初的冷漠,
條例是人制的,但是問題其實是出在港人對中國司法與人權等等的不信任,什麼不要犯罪就好,
那只是如上述說的,假若不要送中的話,大可舉雙手慶賀,好好看清楚遊行的訴求重點其實不是那條例了,
其實重點還是在對中國共產黨的統治極度不信任。


中國有承諾過給香港普選嗎?

我以為中國的承諾是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英國有給過香港普選權嗎?


再來,議員有超過一半是建制派的,不就根本證明了今天出來上街反對的都是少數人嗎
DESPACITO wrote:
中國有承諾過給香港普...(恕刪)

你突破盲點了
我一直強調,中共在這點做得不道地
既然已經說了50年不變
那特首為什麼要普選,應該維持和英殖民時代一樣官派
這才是真.50年不變

話說,一堆人以中國不是法治國家為由反送中
可是瑞凡,如果中國沒法治
那通不通過逃犯條例有差嗎?
照這些人說的,中國不法治,那它就不用管法條直接把你送中就好呀
反正他沒法治,隨便莫須有就能把你送中了呀

幸福很簡單 wrote:
我們台灣是屬於中華...(恕刪)


這點我是不曉得,但是他們宣稱的過境香港或入境香港就有可能,至於什麼犯了什麼罪或是被舉報之類的,

總之這一點我是有存疑,但是也正就是因為長期以來對中國共產黨的恐懼才會造成內心的疑慮,

這樣應該懂了吧,我只是單純對這事來看,政治人物他們對於選舉又有其立場,

但至少不管藍綠那幾個都表現出聲援的態度,顯然是為了我說的對中國非民主且司法為共產黨服務而感到恐懼與疑慮,

假若真被舉報台獨或華獨或違反國家反分裂法會不會送中呢?一般在我們這自由的國度,內心鐵定會想一定不會有這種事,

但是在中國香港呢?我知道我們不是什麼咖,所以不用去想這事,但是那些人呢?人人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在中國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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