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obert1328 wrote:
裁員都未發生,何來大量說法?
robert1328 wrote:
本月10日,超過4000名聯邦僱員收到解僱通知後
你說的前後內容互相衝突,真不知要如何回應。
先看看 MSPB 怎麼說吧。
https://www.mspb.gov/ppp/ppp.htm
所以,大量裁員如果是因為政治動機或是沒有經過適當程序 Reduction in Force (RIF),這就有可能違法,為何不能上法院?
在你自認為該行為是”行政決定“之前,建議你搞清楚什麼是 Reduction in Force (RIF),你才知道你所謂的 ”行政決定“ 是有多離譜。
Buzz_Cookie wrote:
你說的前後內容互相衝...(恕刪)
這只是政府其中的一個部門,負責員工褔利,廣東有句俗語: 妹仔大過主人婆,民選總統發出/準備發出的行政命令,被「1個委任法官」否決,居然還有支持者,請問你是北韓間諜嗎?

.
網上資料:
美國功績制保護委員會(U.S. Merit Systems Protection Board,MSPB)是一個獨立的聯邦機構,負責保護聯邦員工的權益和維護聯邦文官制度的完整性。它透過聽取員工的申訴、確保人事決策基於功績而非不當行為,以及研究和評估聯邦功績系統的有效性,來執行其職責。
robert1328 wrote:
民選總統發出/準備發出的行政命令,被「1個委任法官」否決...(恕刪)
看來你懂的真不多。
美國總統發出的行政命令,被法官否決,常常發生好吧。
不只是川普,之前許多拜登的行政命令也同樣被法官擋住。
請先搞清楚,行政命令的位階比法律低,它不能違法。
之前的 MSPB 連結是要你看這個行政命令可能違反哪些法案。
譬如說,如果裁員是因為種族的關係,就會違反了 section 717 of the Civil Rights Act of 1964 42 U.S.C. 2000e—16。
結果你跑去查他的行政功能,它現在都關門了你查他幹嘛?




Reduction in Force (RIF) 你大概也沒搞清楚,聯邦要炒一個人不是那麼簡單的(起碼以前不是)。
我是不是北韓間諜不重要,不過你可不可以先做點功課把事情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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