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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慶的海外遺產官司,王文洋、王文堯贏了,這將近1400億台幣的金額,國稅局該好好盯緊了吧

剛剛好路過 wrote:
..所以這一筆多出來的錢課不到遺產稅?? 如果是因為之前隱匿或被用其他手法藏起來沒有計算到也不行嗎?(恕刪)


申報不實被查到的除了繳稅以外還要罰款,遺產通常很難隱瞞,除非只有一個繼承人。
不過有錢人通常很會“節稅”,比一般老百姓精明的多,老百姓可能還要借錢來繳稅,這些有錢人今天繳稅,明天可能就退稅了。
咻咻泥 wrote:
王永慶逝世近15年,...(恕刪)


錢要進中華民國境內才會課到稅吧?

在國外打官司能用中華民國法律?
這筆錢如果判定受益人是這些王家的子女,應該還是要課遺產稅吧?
我國國籍個人死亡後遺留財產,包括境內外動產、不動產及一切有財產價值權利皆為遺產範圍,惟農地、公設保留地、五年內已繳遺產稅財產等免計稅。但不知道有沒有追溯期限就是了?王永慶也逝世快15年了.......
何患無 wrote:
錢要進中華民國境內才...(恕刪)
所以可不可以理解成,這筆錢或部分被判決為屬於王永慶個人名下的私人財產,所有繼承人都可繼承?
5.6億美元信託財產GRT的受託人.....

信託財產...很難課到稅
繼承人是有這筆信託財產的使用收益權
給你選...
1.解除信託....這幾個億就回到你的名下
然後要抽幾十%,好幾個億的遺產稅
2.繼續信託...你就擔任這信託的董事
每年固定領好幾個萬...繳所得稅
甚至可以持續到你的後代
可以規定,後代中幾歲到幾歲,學歷碩士以上
才能候選進董事會,幫大家處分收益
沒資格的...就領一點零用金.....

怎麼選...很明顯吧

二代王...爭的是董事會候選資格
當然...能力不夠的,就啥都要搶一下
andrew3688 wrote:
所以可不可以理解成,...(恕刪)

我也覺得應該是這個樣子,而且應該要繳遺產稅才是。
1400億美元!@#$%︿確定單位沒搞錯?

1400億美元在外匯存底排行榜中排名第22,超過絕大多數國家,也超過貝佐斯、比爾蓋茲等超級富豪的淨私產。

PS.馬雲的淨資產為247億美元。
感謝提醒,有更正標題了,單位打錯了。
Jeffery Kan wrote:
1400億美元!@#...(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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