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 103 萬人遊行之後, 香港政府沒有聽從民意, 堅持 6.12 恢復二讀通過修例, 才激發學生市民 6.12 發動抗爭的, 否則不會有那麼多人受傷就算到 6.12 之後, 都是只說"暫緩"修例, 而且對警察使用過份武力不肯道歉, 香港市民才決定 6.16 再上街遊行, 亦令那位年輕人灰心意冷決定要死諫香港政府這件事上香港政府一定要負全責
送中條例沒有追溯期限期的, 哪位令中國不高興的台灣人過往的言論行為被翻出來了, 不小心路過香港的話是可以經由香港警察拘捕再引渡去中國的, 以人質外交要脅台灣影響台灣政策也是有可能李明哲事件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39427378
7sister wrote:6.9 103 萬...(恕刪) 民眾沒有使用武力嗎?不要跟我說示威那些人搞那些磚頭是為了回家砌磚哦?說真的這些人在搞這些磚頭時候已經犯了法律了~~破壞公共設施盜竊罪肯定跑不了的~~歡迎參與的人自己先自首要不坐牢就不好了~~最後我知道香港法院不是中共開的所以就不需要演戲包圍法院了~~
WAVM wrote:貪污,詐騙,殺人的這些送中要不要問看看台灣公投人民的選擇通通移送吧!阿扁一定不敢多說話!以免說錯 .在境外犯罪 逃回香港的 才會送回原本的國家 包括澳門 中國 台灣中國只是其中一項 而且你必須要在中國犯罪 才會被移送回中國也就是說香港人在香港殺人 不會被移送中國審判香港人在中國殺人逃回香港 目前無法可管 草案通過之後 就會被移送回中國審判這跟反送中有啥毛關聯香港人現在就在爭取在中國 台灣 澳門殺人 逃回香港 無罪
goet0 wrote:.在境外犯罪 逃回香...(恕刪) 我就奇怪香港人保護在中國境內犯罪以後,反對送回中國的意義是啥意義?現在反對的港生,是因為雨傘運動害怕這些人被引渡到中國受審,或因為這樣的法案通過,害怕中國政府無限延伸,擴大解釋。只要你沒有犯罪的可能,為什麼怕這樣的法令?借事鬧事吧!?無事生非吧∼ 這跟大腸花有什麼不同,我也很奇怪,現在政府把政治搞得一團亂,多少人喊冥盡洞下台,也沒看到覺青衝進立法院搞事情,所以選擇嫩的辦事吧!港生鬧事很好啊!看看他們這些人如何把香港帶入更慘的境地,我真不相信700萬香港人,有1/7的人走上街頭,就為了反對罪犯送往中國審判!政治人物,瞎眼的繼續瞎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