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_Deng wrote:
以香港為借鏡拋棄最...(恕刪)
別被騙了,終國給予香港的特首普選
根本就和DQ議員案差不多的系統,先由一個非民選的團體(幾乎就是現在的那堆),先把所有不舐中的踢走
剩下的才叫你市民去選擇,就跟你說我這是給你們最大讓步的普選了!!(由一開始只拋這個)
而要從那個團體中出線的,更要超過50%得票的人你才可以見到!
要求少一點25%不行,提名團體可以由市民選出來的也不行
這代表甚麼?根本只是在傀儡A和陪跑B中選擇而已
會覺得是市民是有權利去選擇那才是反智
Tom_Deng wrote:
所以我才說這是一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