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mi88 wrote:
http://www...(恕刪)
那是同志族群太不聰明了,專法可另造一個新字更特別,比方說:
"男昏男""女因女"
何必跟異性戀搶婚姻這個過時的名詞呢?
TH2004 wrote:
又是個基督徒 不...(恕刪)
Mike H wrote:
美國選民雖然比歐洲保守
較不接受花花公子之類的政客
但也沒到不接受單身男女的程度
說到家庭價值觀
川普結婚三次 老婆越換越年輕 換得比有些人換新車還勤快
柯林頓早就是公認的政治夫妻 貌合神離
希拉芮甚至傳說是女同
兩人都禁不起傳統家庭價值觀的嚴格檢驗
但也沒成為角逐大位的障礙
nomi88 wrote:
http://www...(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