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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男性侵女子未遂,被重判鞭刑12下、入獄8年

我是很奇怪 那些立委
為何不提案 把刑度 往上加重呢
別讓民眾 或是外國人 一直認為 台灣判決很輕
(事實就是真的判很輕 這個點是來自於 立法院 不是法官 )

1. 性侵判30年 不得假釋
2. 惡意殺人 50年以上徒刑 不得假釋
3. 廢除 無期徒刑之上限
4. 性侵未遂 判20年以上 不得假釋
5. 酒駕 30萬起跳
6. 闖紅燈 1萬2
7. 無照駕駛 1萬2

我敢保證 一年之後來對比 犯罪 或是 肇事率 一定會往下降
我第一次真心羨慕新加坡 台灣若是可以做到 治安絕對好很多
LIKE-SEIKO wrote:
我是很奇怪 那些立...(恕刪)
聽說監獄不夠

而且聽說犯人也有人權,每個犯人都要有床,所以更加不夠

要蓋監獄,又沒錢

所以..............
支持鞭刑!!!
打到永遠忘不了的那種痛~打不完還要分期咧
台灣刑罰那麼輕
是因為立法委員怕自己(或親友)日後犯法而預留退步
還留一招輕刑可易科罰金
可惜諾貝爾無法律奬

讓鄰國(印尼菲律賓新加坡....)看了笑掉大牙

kegabu wrote:
聽說監獄不夠而且聽...(恕刪)


監獄不夠可以學美國,監獄民營化,
而且監獄還可以設工廠,讓犯人做工順便償債,
一舉二得

kegabu wrote:
新加坡男性侵女子未遂,被重判鞭刑12下、入獄8年...(恕刪)



如果是在ejo3島會如何?

未遂犯而已,又沒有得逞,有悔意,拘役1個月,不痛不癢

LIKE-SEIKO wrote:
我是很奇怪 那些立...(恕刪)


完全同意

真心希望這些沒啥用的立委大人..至少把罰則拉高.讓國內先排毒.再認真拚經濟
kdogg0916 wrote:
如果李宗瑞是在新加坡
不曉得該怎麼判

性侵未遂+初犯,判(8年 + 鞭12下)
李宗瑞是性侵+累犯,應該會判(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 鞭12下 .... 每個月12下)

Shark567 wrote:
性侵未遂+初犯,判...(恕刪)


其實只要做到,鞭一下,等結痂開始癢了後續鞭,看是要鞭幾下,如果鞭完快結痂算30天,鞭刑12下剛好待滿一年。

酒駕抓到洗大體
置人於傷鞭刑(看傷多重)
置人於死每個月洗一次,鞭一次,刑期10年,犯罪工具沒收,永不得再考駕照,發張悠遊卡或一卡通給他騎UBIKE。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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