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rdDD wrote:
拜托。香港警察是在执(恕刪)
港警警暴叫"执法", 老美警暴叫"警暴", 到底誰才是多重標準呢?
所以老美完全回應訴求回應那是否叫做"不對"? 香港不回應巿民訴求那才是"正確"呢?
至於老美總統川普發推說要將 Antifa 認定為恐怖組織。今天當地專家已經出來說,這樣做可能是違憲的!
美國政府並沒有法律權限可以將一個國內的組織定性為恐怖組織,現政府官員和前政府官員都認為美國政府如果這樣做可能會違憲。所以實際上川普想做不等於他能做, 這同樣體現出民主政府跟大陸政府那一言堂的明顯區別.
世上所有地方都有濫權、都有警暴、都有打壓,但真正體現一個地方價值的高低,在於當問題發生後如何處理和面對,拿美國也有警暴來說事,不過顯示出自己有多低下,自取其辱而矣.
誰才是"双标"。請認清現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