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告的很多專利設計在市場早在第一支iPhone出現前就存於於市場了用過Windows Mobile5/6的人都知道這些歷史像最近的語音功能,也在易利信的孔雀機(單色時代)就有了而智慧型手機上,則有賽微語音命令,也在WM6時代就有了所以,蘋果告的有點沒道理而且,看過賈伯斯傳的應該知道蘋果的設計是消費者的使用習慣要被蘋果產品所控制所以,我在我的iPad上發現,很多使用上不是那麼方便賈伯斯的習慣,不完全等於每個人的習慣依照蘋果一切要在自己控制中的立場會發現他們告對手,是要控制市場這樣的舉動,是托拉斯的行為如果有一天,市場被蘋果獨占了大家將沒有自己能隨心所欲操控的相關產品能使用畢竟,市場應該回歸自由競爭那些陪審團的人年紀應該不小,應該不會不知道WM5/6時代有什麼產品上的功能會對一大堆資料只看2天就做出對蘋果有利的判決,應該跟保護主義有關或是很多人擁有蘋果股票但美國人可能沒想到,萬一韓國人被激怒了,軍事轉向跟中國大陸合作東亞島鏈將會瓦解加上蘋果是在中國生產判決蘋果勝,我認為最大的獲利者會是中國最大的輸家,將是溑費者
isaaac wrote:賈伯斯回鍋Apple後廢了"牛頓"還非常厭惡那隻多餘的"筆".還說了一段話,人天生就帶著十隻筆,為何還要那隻多餘的..... ...(恕刪) 哈 這句說的好結果市場上為了這個需求而多了多少的筆apple迷的自己去喜歡的apple商店看吧看來賈伯斯也有迷糊的時候
eric02141123 wrote:喔耶!!我手上的是抄襲品怎樣??比水果輕比水果薄螢幕比水果大,沒想到我手上的抄襲品比原創還棒,水果該檢討了 水果當然有檢討,結論就是不應該讓山寨貨繼續剽竊自己的智慧財產,所以才會告三星,要不然是告心酸的喔!?再說用沒質感還有裂縫的塑膠材質當然輕,螢幕大、烙印也大且解析度差,完全沒質感,果然一整個就是山寨的格調
whisky520 wrote:s2和ip4哪裡像阿...ip4螢幕這麼小...厚度又差這麼多難道真的是長方形都是蘋果的專利嗎??s3出來也沒採長方形卻又被說是沒得抄...如果s3出三角形被說沒得抄我也不意外 都已經是法院認證的抄襲了還在睜眼說瞎話兩隻不像這是自我催眠還是自我安慰呀
這就好比說你手下有3、4個工人但是這3、4個人都很會混但是其中就是特別有1個很混就算了~還外加很白目那你會不會先拿這1個開刀...我是覺得就像現在的很多東西長的都馬差不多筆電~平版~手機~車子~~~~大多都長的差不多一個樣所以對於這官司其實我也是支持APPLE的...沒辦法~誰叫三星給人的感覺就是很白目~同為韓國大廠~人家LG、現代就比較不會像三星這麼白目了...最少目前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