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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盡殺絕?蘋果拒絕授權 要求禁售三星產品

重點是有軟體不代表拿出去銷售牟利

且目前是指抄襲 不是軟體盜版的問題 不要搞錯方向了

三星是抄襲外觀拿出去銷售 盲目支持也要有理
蘋果告的很多專利設計
在市場早在第一支iPhone出現前就存於於市場了
用過Windows Mobile5/6的人都知道這些歷史

像最近的語音功能,也在易利信的孔雀機(單色時代)就有了
而智慧型手機上,則有賽微語音命令,也在WM6時代就有了
所以,蘋果告的有點沒道理

而且,看過賈伯斯傳的應該知道
蘋果的設計是消費者的使用習慣要被蘋果產品所控制
所以,我在我的iPad上發現,很多使用上不是那麼方便
賈伯斯的習慣,不完全等於每個人的習慣

依照蘋果一切要在自己控制中的立場會發現
他們告對手,是要控制市場
這樣的舉動,是托拉斯的行為

如果有一天,市場被蘋果獨占了
大家將沒有自己能隨心所欲操控的相關產品能使用

畢竟,市場應該回歸自由競爭
那些陪審團的人年紀應該不小,應該不會不知道WM5/6時代有什麼產品上的功能

會對一大堆資料只看2天就做出對蘋果有利的判決,應該跟保護主義有關
或是很多人擁有蘋果股票

但美國人可能沒想到,萬一韓國人被激怒了,軍事轉向跟中國大陸合作
東亞島鏈將會瓦解

加上蘋果是在中國生產
判決蘋果勝,我認為最大的獲利者會是中國
最大的輸家,將是溑費者

isaaac wrote:
賈伯斯回鍋Apple後廢了"牛頓"還非常厭惡那隻多餘的"筆".還說了一段話,人天生就帶著十隻筆,為何還要那隻多餘的..... ...(恕刪)


哈 這句說的好
結果市場上為了這個需求而多了多少的筆
apple迷的自己去喜歡的apple商店看吧
看來賈伯斯也有迷糊的時候
boboblack wrote:
有本事三星別抄襲。沒...(恕刪)



喔耶!!我手上的是抄襲品怎樣??

比水果輕比水果薄螢幕比水果大,

沒想到我手上的抄襲品比原創還棒,水果該檢討了


boboblack wrote:
不過不是所有的品牌都...(恕刪)


不...
光是以銷售數量灌水這部分去申請專利是不夠的
還需要再經過美國法院認證一下
這樣以後就真的沒人敢跟三星比唬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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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02141123 wrote:
喔耶!!我手上的是抄襲品怎樣??

比水果輕比水果薄螢幕比水果大,

沒想到我手上的抄襲品比原創還棒,水果該檢討了


水果當然有檢討,
結論就是不應該讓山寨貨繼續剽竊自己的智慧財產,
所以才會告三星,
要不然是告心酸的喔!?

再說用沒質感還有裂縫的塑膠材質當然輕,
螢幕大、烙印也大且解析度差,完全沒質感,
果然一整個就是山寨的格調
eric02141123 wrote:




喔耶!!我手上的是抄襲品怎樣??

比水果輕比水果薄螢幕比水果大,

沒想到我手上的抄襲品比原創還棒,水果該檢討了

...(恕刪)
拿個塑膠抄襲品還這麼爽
不愧是爽迷

whisky520 wrote:
s2和ip4哪裡像阿...

ip4螢幕這麼小...

厚度又差這麼多

難道真的是長方形都是蘋果的專利嗎??


s3出來也沒採長方形卻又被說是沒得抄...

如果s3出三角形被說沒得抄我也不意外


都已經是法院認證的抄襲了

還在睜眼說瞎話兩隻不像

這是自我催眠還是自我安慰呀
基本上.....
APPLE系列是我到躺棺材前都不會用的
原因無他.因為我不爽!
再說三星的我也用五年UP了一.一"
就算要跳也是去LG吧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
這就好比說
你手下有3、4個工人
但是這3、4個人都很會混
但是其中就是特別有1個很混就算了~還外加很白目
那你會不會先拿這1個開刀...
我是覺得就像現在的很多東西長的都馬差不多
筆電~平版~手機~車子~~~~大多都長的差不多一個樣
所以對於這官司其實我也是支持APPLE的...
沒辦法~誰叫三星給人的感覺就是很白目~
同為韓國大廠~人家LG、現代就比較不會像三星這麼白目了...
最少目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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