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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零距離」開槍 】【17歲反送中學生左胸中彈】

CogChern wrote:
難得你也同意警察開槍...(恕刪)

是有人要測試開槍有致命危險還是用短棍打,因為他們認為開槍是正確的防衛,所以要角色互換,看是否是一場對稱的防護行為,打持槍歹徒跟打拿木棍亂揮的一般人民都是直接開槍是對的,這是他們的理論,認為木棍危險性比槍還大
hu4852 wrote:
這是他們的理論,認為木棍危險性比槍還大..(恕刪)


官兵抓強盜,抓到就好

警察是領薪水的,暴民是自願的,基礎本來就不同

你這樣比較的意思就是:只要強盜沒武器,警察也要把槍放下去跟強盜空手搏鬥?

是不是電影看太多啊?
hu4852 wrote:
是有人要測試開槍有致...(恕刪)

香港暴民有鐵鎚、金屬棒、菜刀、汽油彈、彈弓、腐蝕性液體等武器,

又不是只有木棒…

更何況槍械有21-foot rule,

那時高中生已經處在危險位置而且在攻擊他,

不開槍難道要讓高中生打第二下把警槍搶走?
hu4852 wrote:
這是他們的理論,認為木棍危險性比槍還大

來,你指出是那一位網友有這樣明顯錯誤的說法,我跟你一起撻伐他。
亞利安星人 wrote:
香港暴民有鐵鎚、金屬...(恕刪)

用長槍槍托回擊不知有何不可,且影片為片段,是否其衝入人群中所造成的衝突也無從參照,但就是不對稱的防護攻擊,且蓄意致死,至於你說的其他武器影片也沒看到,跟我前文的沒看到片段是一樣的,大家都屬看到部分做回應,如要無限制去回應沒看到的武器(因為一邊民眾可能有槍,政府單位可能有手榴彈火箭筒戰車一樣),那就整個亂了,但就目前影片所知這樣防護已經超出限度了
hu4852 wrote:
用長槍槍托回擊不知有...(恕刪)

當過兵的應該知道托擊法要雙手持槍才有威力,

當時他已經單手持槍喝阻暴民繼續攻擊另一名警察了,

而暴民也沒有因為這樣被喝阻反而繼續攻擊兩名員警,

這時你要他收好手槍再換長槍?

那警察只會跟另一個沒拔槍的一樣被打趴在地…

影片網路上多的是完整版,

裡明顯出現多支金屬棒狀物了,

不到一秒你要警察能轉身判斷從背後揮來的金屬物是什麼才能開槍?

這連美國警察也辦不到…
亞利安星人 wrote:
當兵的應該知道托擊法...(恕刪)

是直接回頭將手伸去拿手槍直接射擊,你到底是有看沒看呢,還金屬長條物多長多尖是嘛? 真是該看眼科了
hu4852 wrote:
是直接回頭將手伸去拿...(恕刪)


你該慶幸這如果在美國.美國警察不會讓人拿鐵棍接近他們.還拿來攻擊警察.早開槍了
hu4852 wrote:
是直接回頭將手伸去拿...(恕刪)


再去看第一頁的影片,

看仔細點,

影片裡警察一開始明明是拔槍對著那些在毆打另一名員警的暴民,

被槍擊的那是從他右後方衝上去攻擊他的。
亞利安星人 wrote:
香港暴民有鐵鎚、金屬...(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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