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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零距離」開槍 】【17歲反送中學生左胸中彈】

阿愈 wrote:
分明故意脫下自塗番茄...(恕刪)


連這種話都講得出來的人也沒"上作"到哪裡去啦~

鐵棍打警察會造成啥傷害一回事,實際把公權力放在地上踩又是另一回事~

別為了懟共就是非不分 -- 是說閣下的立場向來就是這樣,不意外~
hank28 wrote:
香港的未來遲早被這群沒工作的覺青玩死..(恕刪)


對這些香港年輕人來說,未來本來就不存在
香港經濟搞垮,再慘也不會比現在慘~至少還有偉大的祖國可以靠

所以,啥民主自由?屁啦!笨蛋,問題是經濟!

大陸高層早就有打算整治香港的變態經濟
所以,李嘉誠不是跑了?
李嘉誠跑了,還怪大陸高層沒法治?

法律都是為有錢人服務的<這也是爵卿整天掛嘴上的
這些香港的富人炒地皮炒到年輕人活不下去
只要是民主自由國家,都拿有錢人沒辦法的
個人覺得香港的確炒房炒地太誇張,那個李xx應該抄他一部分錢歸還給社會...
傲笑憐 wrote:
對這些香港年輕人來說...(恕刪)
Caesar-2017 wrote:
還要思考打哪裡.(恕刪)


所以台灣的警察老被告阿

他那種思想在台灣沒毛病

總之就是反核廢死的人本爵卿一枚,沒毛病~
hu4852 wrote:
想不到舔中也會談邏輯,所以應兩邊互試,才有邏輯,因為你們認為棍棒比槍械致命,這才是對稱



雖然早就知道不該和大腸花之輩的人談邏輯

抱著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心情發言

果然還是得到了早就得出的結論
jimmywu97 wrote:
公平審判的法庭處理,...(恕刪)

這都可以為何不行,不行才是信口辭簧吧,就審判有何不可,難到只有舔共才對
hu4852 wrote:
一堆人在鬼扯美國,美國是一個可合法持有槍械的國家,所以執法過程較危險,所以開槍規範比較寬,因隨時可能有槍械生命危險,但其執法不當還是會被受審,香港是可合法持有槍械嗎?警察有立即危險嗎?小棍子是立即致命工具嗎?不對稱的執法就是錯誤,就是故意殺人無誤,會有後續正當得審判嗎?一堆舔共者無誤的言論才會認為是正確的


你要不要也試試被數個人拿鐵條圍毆,看看你還能撐多久?

影片你大概也没看完,開槍完不久,癈青退了,但又有人丟汽油彈,警員如被燒成重傷,你要負責人家的生活嗎?另外的角度也曝光了,原來不止鐵條,還有人拿 "鐵槌" 打倒地的警察 (影片中 1:02 )。

https://www.facebook.com/nytimes/videos/406362170051103/?v=406362170051103
宜蘭肝苦人 wrote:
雖然早就知道不該和大...(恕刪)

雖然早就知道不該和舔共之流的人說這些,所以得到這樣答覆太正常了,奴行奴性已是深重致骨底,説甚麽還是要作奴才才行
Curtis_l wrote:
警員如被燒成重傷,你要負責人家的生活嗎?..(恕刪)


這活動一開始就定義是:背水一戰!是起義!是革命!

所以警察被打死是正常的

革命烈士被打死也是剛好的

感謝香港爵卿,給台灣人上了一課~革命會死人的
hu4852 wrote:
奴行奴性已是深重致骨底,説甚麽還是要作奴才才行.(恕刪)


恩恩~所以就是要造反囉?

沒毛病!這是每一個人的自由!

但是,造反會死人的~

所以,今天開版是在該啥?

死了,就是烈士了!有啥好抱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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