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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香港逃犯條例全文

cman4434 wrote:
你不搞分裂他們國土...(恕刪)


說真的是不是不搞分裂,香港人你們不用擔心就不會送中

不是你說的算

這法案只要通過,中國政府追逤起來一些逃到香港的貪污犯

或一些言論異議份子等

更嚴格說在香港法制無罪,但中國認為有罪等

隨變冠個罪名送中國後在用更嚴厲的罪起訴

無需透過香港特首同意或什潛送條例

直接送中國審判

我想這可能是香港人擔心的
worence wrote:
說真的是不是不搞分裂...(恕刪)


貪污犯送中? 這沒舉雙手贊成怎行?

台灣的詐欺犯,虐童至死犯最好一併送中,這才完美。

cman4434 wrote:
貪污犯送中? 這沒...(恕刪)


也是

在台灣言論自由國家 評論中國的人

哪天過境香港、去玩

莫名被逮到中國審判

也順便送一送

worence wrote:
也是在台灣言論自由國...(恕刪)

別販賣恐懼了,想搞別人,就別去香港了,行嗎? 世界這麼大,非要去香港?
cman4434 wrote:
別販賣恐懼了,想搞...(恕刪)



沒販賣恐懼


你看一國兩制的香港,中國對香港真保有其獨立性?

特首自己人,票選的人也中共的人

不說了


我放的影片那個人講更多

要是你不認同那去它youtube 婊他

當然或許104萬港人擔心我講的
剩餘600萬港人像你講的那樣
你只要不做分裂的事,管他送不送中

對吧?
worence wrote:
沒販賣恐懼你看一國兩...(恕刪)

如果100萬是反方,650萬是正方,依你的民主素養來看,誰才是多數?

worence wrote:
說真的是不是不搞分...(恕刪)


一堆搞台獨的到對岸機場,甚至入境有被抓起來?
既然沒有,那為什麼到香港就會被抓起來?
這個邏輯會不會太錯亂些,無病呻吟講得很嚴重一樣~

(李明哲那個存心要搞事的請不要拿出來討論)
你在大陸以外地區反共,怕是過境香港時他就弄個理由抓起來送中國。
黑色咆哮 wrote:
你在大陸以外地區批評...(恕刪)


請舉例?
cman4434 wrote:
如果100萬是反方,650萬是正方,依你的民主素養來看,誰才是多數?...(恕刪)


你是沒投過票?你這句話就是沒民主概念的具體表現。

你要是能叫兩百萬正方出來遊行,那才叫正方多數。

這個議題真的可以叫很多帳號原形畢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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