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換電腦 wrote:我需要錢.(恕刪)
黨不同意公投[^++^][^++^][^++^]
tony333324 那逮捕台灣人就不會轟炸北京。
龍骨本相 wrote:不需要錢,但我同意台灣公投決定是否與美國合併.
想換電腦 wrote:我需要錢.
想換電腦 wrote:如果總統給我三百一十五萬元,我同意格陵蘭給美國.
明明格陵蘭人就用金錢買到了。
只有金錢是不可行的,但如果成交是因爲加上了格陵蘭人的愚蠢這個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