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OKUSHUNN wrote:小弟倒是想提一問。現...(恕刪) 這個問題我可以稍微解答-根據我長年幫網友處理車禍的經驗,台灣的車禍而言,肇事比例幾乎都是後面的車子責任重。簡單來說,只要你本身沒有違規(這個紀錄器中可以看出)而後面的車KISS到你的車尾的話,幾乎都是後車要賠償前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比較多的爭議,幾乎都是兩車對撞、擦撞﹐而在有行車紀錄器的情況下,因為影片能證明你是否有道路違規(如闖紅燈等)故若你沒有違規,就可以依此主張對方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