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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o MiVue 828D分享與災情樓「文章2020/05/26更新」

coolice0825 wrote:
請各位幫我看一下畫質(恕刪)


你這畫質還OK啦
但你是在拍飛碟嗎 XDDD
角度調低啦...
調完再傳上來看看吧
coolice0825 wrote:
請各位幫我看一下畫質(恕刪)

在換吧
廣角變形嚴重 影像顏色有古老的味道(泛黃)
畫質如同720p
只要店家出售的商品,都會有民法半年的瑕疵擔保的期限。因為店家就是企業經營者。(第 365 條 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前項關於六個月期間之規定,於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者,不適用之。另外消保法第22條:
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企業經營者之商品或服務廣告內容,於契約成立後,應確實履行。也就是消費者買的東西若是與它廣告內容不符。你有疑慮可以跟消保官申訴,進而提告「廣告不實」與民事求償。

消保法規定一、商品有瑕疵時,企業經營者需負瑕疵擔保責任:消費者可以主張解除契約(退貨)或減少價金。但當消費者主張解除契約(退貨)顯失公平時,消費者僅可以請求減少價金。(參考民法第359條)
二、商品缺少企業經營者所保證的品質或是企業經營者故意不告知商品的瑕疵:消費者可以請求品質差距的損害賠償,而不主張解除契約(退貨)或減少價金。(參考民法第360條)
三、商品指定種類,如有瑕疵:消費者可以請求交付同種類無瑕疵商品(換貨),而不主張解除契約(退貨)或減少價金。(參考民法第364條)
四、消費者因商品有瑕疵,而可以主張解除契約(退貨)或請求減少價金時,需於依前述規定通知後6個月內(企業經營者故意不告知瑕疵時例外)或商品拿到後5年間主張權利。(參考民法第365條)

各位應該怎麼處理了吧,不多說了
coolice0825 wrote:
請各位幫我看一下畫質(恕刪)


coolice0825 您好
建議您調整一下畫面天空跟地面的比例,天空4:地面6
https://www.mio.com/tw/Newsletter/20150528/newsletter_web.html

Mio官方產品小幫手 wrote:
coolice0825(恕刪)


小幫手出現了耶
鯊魚冰棒 wrote:
小幫手出現了耶

打電話過去的時候,客服表示他們都會看這一串
不過小幫手甚麼時候要出來回應問題,則沒有標準...
大概就是可以線上直接給幫助的就回(不過看起來就是這串的新帳號出來問問題的時候)
不然就是要那些問問題的帳號私訊小幫手或是到官網跟客服聯絡
對於我們這些他大概都接觸過的案例
基本上不太會有所回應
畢竟對於現況不太會有所幫助
目前就是沒有機子可以換給我們
所以...
coolice0825 wrote:
請各位幫我看一下畫質(恕刪)


秒數忽快忽慢 甚至用跳的 放棄吧 !
人間冷暖情為貴 , 世態滄桑越堅強
請問有人拿到新生產的機子嗎?送修回來給我一台天字18號的.畫質想當然慘不忍睹,還沒把我連機子寄回去的SD卡一起寄還... MIO我快對他死心了...
saltring0 wrote:
請問有人拿到新生產的(恕刪)


拿到18號真的...GG
繼續換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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