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別急.先報警1.拿到報案三聯單(一般警察填單都是最上方肇責大)2.有受傷記得當天去急診就醫.(這部分以後拿的回來)3.作筆錄.看過現場圖.確認簽名(部隊千萬別簽)4.等14公作天.到警局拿初判.確認肇責5.要調解就調解.不調解就上法院(程序跑完約半年到一年)不過你這案件應該是沒受傷你只是心疼車損.但對方不賠三聯單有電話可以去查對方有無投保強制險如果沒保強制險.可以到監理所檢舉.法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9條未投保肇事,由公路監理機關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扣留車輛牌照至其依規定投保後發還如果對方沒投保強制險你可以參考這方法來看是他要罰給國家.還是賠償你車損
保險怎麼賠?一般機車保的強制險是針對人身安全的比如死亡或者殘障之類的車子壞了?財物損失?不賠就版主的狀況想跟對方要錢1.少要一點認賠2.打官司就這樣啦機車騎士很少保啥第三責任險、車體險之類的東西騎機車一般都只是拿來通勤,要享受的都開車去了很少數的人才會把機車當成寶,才會保強制險以外的險種事實上沒有強制保強制險之前多數機車是啥險也沒有保險公司的解釋: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機)車發生汽(機)車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體傷、殘廢或死亡者,不論被保險人有無過失,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受害人給付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