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陽有提到橘色電池限制里程 40km 的使用條款,我們也有訪談紀錄,不過今天光陽方面澄清,實際上橘色電池是沒有里程限制的,在租用的24 小時內可隨使用者自由使用,可隨租用者需求自行充電,或放置在快充站充電(當然還是要付10元快充費)。此外,橘色電池並不像白色電池有限定使用者的認證機制,橘色電池經租用後是不會限定哪一位使用者使用的,亦即,甲租給乙用的狀況是允許的[二房東概念?],但當然 24 小時時限到後仍須歸還電池,否則會計入第二天收費。
鄉民看法:
我看完這篇之後我的腦袋有點神秘的打結了,我覺得這跟他們在日本那時候的說法好像幾乎是完全顛倒的? 這有比他們一直在嘴的GGR還要方便好用嗎?
按照這次租用方案的說法,變成如果我買了這台車,我就有1個核心弱電池(25公里續航 跟一個用299租來的旁枝強電池(35公里續航) (強制你要租,你無法只擁有單電池)
所以依然是要租用電池,然後這兩個電池我都需要自己幫他充電,如果偷懶想只充一顆也行!因為光陽說他們這個系統的賣點就是,可以用一個電池幫另外一個電池充電!
>>系統更能智慧選擇其中一顆最合適的抽取式電池對核心電源充電,保持充飽電的狀態。
好的,我想我們大家應該不太有這種經驗:拿一個行動電源充電給第二個行動電源,然後再用第二個行動電源充電到手機去。 是的,愚鈍如我,所能想到的光景就是上面這樣,我想不到其他種可能了。 看來他們是拼了命的想要保持核心電源的容量滿載呢,這樣子你才可以擁有完整的25公里
情境時間:我住在公寓大樓,回家都需要搭電梯回去,但是電池因為是自己的 所以也不能把充電座留在停車場的插座旁邊,因此我每隔兩天就必須要將兩個電池提上樓 並且放置在門旁的充電器上,等到吃完晚餐洗完澡出來準備睡覺時,在關燈的時候 順便把第二個電池給換上去充電(因為現在看起來似乎只有一個充電座)
隔天上班起床準備好東西與打包好垃圾,騰出一隻手利用特別設計握把一把提起兩個電池 並且單手完成鎖門、按電梯、還有同時把包好的垃圾袋丟到停車場路途中的垃圾桶裡頭 最後將兩個電池塞回到腳踏板裡頭,然後膝蓋頂著龍頭緩緩騎出地下停車場的斜玻… 我不需要在上班途中停下來,去犧牲待在換電站的一分鐘換電池,好不快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