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最近在找電動車,看了一下版上討論的結果,覺得CANDY 3.0最適合自己使用習慣,但對於先租再售合約內容,因個人並無法律專長,所以想請各位協助有看過合約的看看有無問題,也可以提共後續想購入的網友一個參考。在此先跟各位致謝!因賣家要求刪除圖片,所以把合約圖片拿掉
spsstwu wrote:因為最近在找電動車,...(恕刪) 以內容來看.總支出為68900(24期+保證金)兩年後要購回(也就是正式變自己的車.保證金是不退的)等於一樣花了總價 68900買一台電動車(前兩年分期付款)如果兩年後.不想要車了.也只能領回保證金19900.而這兩年所交的錢 2042*24 就是每個月的租車金.感覺並不像5萬就能買到車耶~
spsstwu wrote:抱歉忘了說,有跟老...(恕刪) 我的解讀是您二年租金49000元應該是會需要一次付清吧,如果租金一次付清了當然就不用收保證金了呀!!若是每月繳租金2000的話,那才要付保證金,如果那天租金沒繳,可能就會算買方違約,保證金沒收之外車子還要還給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