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keu225 wrote:換電,電池的維護主要是電源供應商。) 所以光陽抽換電池終身保固,效率低於70%免費換新。重點不需跟別人分享,乾淨衛生,也不需特別繞到換電站換電。充電器一顆電池給一組,租2顆給兩組,不用再另外收錢。方便實用。
hx135cb750 wrote:車上的主電池有外掛電池時,主電池的電流輸出會較小, 核心電池感覺像脫褲子放屁? 依照這邏輯為了要照顧它,還要多租一顆電池?買車就是依照距離需求估算要幾顆電池,一顆充飽能跑到的距離,就是實際需求租一顆,騎到點,上班可以充,充保騎回家充距離長的需求,租兩顆,一樣上班可以充,充保騎回家充為何要交換? 就為了顧一顆多出來的核心電池?
kakeu225 wrote:抱歉,讓你看不懂我...(恕刪) 我本不想理你,你自己先引我文章回我,我看你回文一堆怪異處自然要澄清你的誤解,我尊重任何電車,無論充電或換電,但不能接受自讚毀他,為了支持自己陣營而刻意扭曲非自己陣營的作法,充電陣營車廠也有負責保固電池,我只是澄清您的刻意扭曲,如此維護公正的電車市場秩序!
ionex車主真的要好好照顧電池跟充電器因為是租來的 到時候車子不騎了都要一併還回去ionex租用電池蓄電能力低於70%要拿去給光陽免費換新電池因為目前新車才剛出來 還不知道更換時是否會被刁難?會不會因為電池有人為損壞 結果變成車主自己要掏錢去換?光陽ionex租用契約裡面有明文規定租用電池、隨附的充電器、充電座,若非自然耗損的人為損毀、遺失,賠償金額如下租用電池(一顆):15,800元充電器:2,980元充電座:1,680元配重底座:900元就不曉得到時候這個「非自然耗損」的部分要怎樣認定 從寬? 從嚴?(電池外殼有裂痕? 電池摔到? 電池過充或過放?)若被認定電池是人為損毀 就是要賠一萬五千八 不賠的話電池月租費還是要繼續繳光陽會怎樣認定目前都還是未知數 就不在這裡妄加揣測不過可以確定的是 一旦成為ionex車主 就要有承擔這些風險的覺悟CLA45 AMG wrote:所以光陽抽換電池終身保固,效率低於70%免費換新。...(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