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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NEX 3.0大電池簡易換電站設在騎樓臨路柱子邊是否合法合規疑慮

勤琴 wrote:
這腦補功力....超(恕刪)
不需如此奉承,汝之言情有如烈日清涼令人如沐春風般之"機車"般之爽感!承讓 承讓…
不管柱子屬於誰的 或是延伸出去的空間 一樓的還是全體住戶的 只要跟他們達成協議 送交審核 就OK了 至於危險 台灣到處都是招牌 老舊電線繳成一團 騎樓停放一堆機車 危險度好像不遑多讓 他們承租人爽收租金不覺得危險就好了 至於合不合規範 檢舉下去就知道了 個人覺得不管光陽還是睿能 律師團隊應該都不是塑膠做的 敢這樣設 應該都有跑過合法流程




律師劉嘉宏答: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騎樓柱屬於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有。所以不能因為騎樓柱位於一樓,就因而認定騎樓柱的產權是一樓住戶所有。
原則上設置招牌廣告須符合《建築法》與《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的規定,雖然讀者欲設置的招牌廣告免申請雜項執照,但仍須檢具申請書、設計圖說、相關證明文件,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如建管處)申請審查許可。
此外,如果是公寓大廈,尚須有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或規約約定,才可以合法設置招牌廣告。因此,並非房東或管委會單方可以決定。

設置招牌限制多
至於「騎樓柱」可否設置招牌廣告?此部分的限制頗多,除受到上開限制外,另外也須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之騎樓標準,故無法一概而論,而須依具體個案,作不同判斷。
建議讀者若想在騎樓柱設置招牌廣告,還是要取得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決議通過,並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詢問、說明欲設置的地點、規格、面積等事項,才是較為妥適的方法。
當然強烈支持你向主子跪求安裝囉!

都上網跪求了,一定要支持
uyroo wrote:
你的ID(,你說的對)...(恕刪)
sinshi wrote:
你知道的太多了!誰帶風向都被你看穿了 XD

之前攻擊鍊條的,接下來應該也不會攻擊了!


做吃的桌椅都是可移動的,

這卻是固定在柱子上佔用了固定空間,

看著好了, 沒有地方政府會抓的.

同時, 狗黑也一定認為它不會爆炸還願意出租

把家人或房客/鄰居安全顧慮拋諸腦後了嗎?
原來已經有小型充換電站上線了,只要解決法規問題,明年4000站目標有望提前達標。方便性遠勝Gogoro!
maya95 wrote:
做吃的桌椅都是可移動...(恕刪)

ggr換電站曾經發爐過,他有沒有考慮鄰居安危?
298305漳泉 wrote:
ggr換電站曾經發爐過,他有沒有考慮鄰居安危?


是誰先 GGYY? 別人做的都是錯的, 現在自己撿起來全部照做都是對的?

睿能都國際認證安全了, 光陽也拿出證書我就閉嘴.

特斯拉發爐幾次了?

你隔壁鄰居如果買了特斯拉, 你要不要天天抗議?

標標準準的雙標, 和現在的執政黨無異.
你說的對 wrote:
當然強烈支持你向主子(恕刪)
對嘛!所以我又說對了是吧! ID:你說的對
maya95 wrote:
是誰先 GGYY? ...(恕刪)

有誰ggyy?
我買特斯拉,只有問過我老婆,我家鄰居一句話都沒說,在家真的發爐,我也會找特斯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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