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8305漳泉 wrote:
和運拿你的個資要作...(恕刪)
還要我講喔

睿能app下載啟用註冊前好歹會出現個”gogoro網站使用條款及個資同意”書供選擇同意與否, irent app可是啥都沒有, 只有請你直接輸入身份證字號, 你的個資就這樣簡單出讓, 業者如何利用與運用範圍連講都不用講
“保護您的個人資訊
Gogoro 將採取合理適當機制,以避免您所提供的個人資訊遭未經授權或非法的存取、利用、處理或修改,及避免前述個人資訊遭侵害或喪失….<還有一堆>
Irent app蒐集個資方式並不完善, 有違規之虞, 個資法第三章第19條約定:
第 三 章 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第 19 條
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
有特定目的,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法律明文規定。
二、與當事人有契約或類似契約之關係,且已採取適當之安全措施。
三、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
四、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
提供者處理後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
五、經當事人同意。
六、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請問有經過當事人同意才得以輸入id? 沒有嘛!
更不用提個資法第8條規定, irent app可是一個都沒作到:
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依第十五條或第十九條規定向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
時,應明確告知當事人下列事項:
一、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名稱。
二、蒐集之目的。
三、個人資料之類別。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五、當事人依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六、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為前項之告知:
一、依法律規定得免告知。
二、個人資料之蒐集係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
所必要。
三、告知將妨害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
四、告知將妨害公共利益。
五、當事人明知應告知之內容。
六、個人資料之蒐集非基於營利之目的,且對當事人顯無不利之影響。
還是irent app可按法律規定得免告知? 哪一條呢? 還是和運履行哪種法定義務不待消費者同意與否逕行蒐集個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