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客5509 wrote:郵局今年標案還沒開...(恕刪) 郵局如果順利交車了~各地郵政總局就會設換電站了吧~畢竟郵差都要先在那邊分信然後去送信會不會因為量大所以只給郵差內部使用沒有放在戶外開放一般人換電?郵局好像也有買中華電車?
298305漳泉 wrote:可是DHL總共才買15...(恕刪) 我哪句話吹捧了!?買一台也是買~你沒經營過企業嗎!?沒學過會計嗎??哪有企業一次買一堆都不先試用看看的好用的話,隔年再編列資本支出採購不要無端到處秀下限了好嗎!拜託了~
tsungli Wang wrote:我哪句話吹捧了...(恕刪) 合作的定義是你說的這樣,那我要怪我中文老師了!話說我公司一年給DHL收去的費用可以買30台以上的ggr;所以我們對外可以說DHL是我們的合作伙伴,DHL也會比照辦理?我是說雙方的廣告上面。上次ggr 有什麼問題,就有人說是光陽子公司生產的,所以ggr 跟光陽也算合作夥伴?
298305漳泉 wrote:合作的定義是你說的...(恕刪) 你中文老師沒問題,是你的法律常識有問題如果只是消費買你所謂的15輛車子,DHL可以讓他們在舞台上SHOW LOGO!?我們公司連協力廠商能否使用我們公司的商標都要經過授權才能使用你還是多多念點法律的書,中文老師是無辜的~
tsungli Wang wrote:你中文老師沒問...(恕刪) 是這樣嗎?這樣就叫合作,也沒有關係,反正跨國企業,要減少碳排放,他作什麼都可以宣示的,人家也跟中華電動車合作的。倒是他那什麼可以拖兩個航空櫃的腳踏車,我倒是有興趣,你知道一台多少錢嗎?不貴啦,腳踏車一台FOB價格,超過6000千美刀,你怎麼說呢,多少人買得起來拖貨呢?
298305漳泉 wrote:是這樣嗎?這樣就叫...(恕刪) 很會google貼圖啊不就好棒棒??有點常識的都知道要分散風險蘋果供應鏈相同的零件可以的話不會只有一家製造公司最忌諱獨家供應商多元採購本來就是經營者的common sense合作本來就是事實~ 別硬凹了補充說明:都跟好多業者合作就是沒買光陽的電動車~~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