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陽這種搞法法, 比不搞更糟, 我完全不覺得這有什麼好的, 從一開始就是為了檔公規硬搞的東西, 根本也沒有認真搞. (搞不好其實也沒花多少錢開發)至於三陽拉中油下水? 怎麼會有這麼奇怪的想法, 中油又不是因為三陽才下場搞電池的, 是中油先說要搞電池事業, 過一陣子三陽才說要跟中油拿電池來共同開發新電車的, 中油從一開始就不是只針對三陽的電車來開發電池, 最近不就拿iE125來測試自己的電池了我倒覺得三陽頂多只是藉中油來當不急著出新電車的藉口罷了, 從他買鋁電池廠的目的只是為了取代鉛酸電池來看, 就是以油車開發為主的思維, 不過至少人家真的有在認真開發油車, 最近幾款新油車也比光陽有誠意多了, 光陽真的就只是吃祖產而已. 過不久油車龍頭的寶座搞不好就不保了
wonderzero2 wrote:你誤會我的意思了?我(恕刪) 經濟部發展電動機車產業補助實施要點十、合格廠商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部得撤銷或廢止其合格廠商之認可,並取消其未來申請合格廠商之資格:(一)生產之合格產品發生重大事故或疏失,經相關單位認定有可歸責事由。(二)檢附之證明文件有偽造、變造情事。(三)經本部委託機關(構)對合格廠商依營運服務計畫書內容進行售後服務及維修體系評鑑未通過,且經限期改善而未改善。(四)經認可為合格廠商之次年度起,其合格產品之國內外年銷售總量未達六百輛。前項第四款所定之合格產品銷售數量以當年度十二月十日為結算日,合格廠商應於當年度十二月十五日前,將銷售資料郵寄(郵局掛號郵戳為憑)至本部委託機關(構)審查;未於期限內將銷售資料送達者,視同年銷售量未達六百輛。第一項撤銷或廢止之規定,本部應於認可合格廠商時列為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