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起來似乎有部分能源站是緊貼在過往五層連棟公寓一樓店面騎樓臨路柱子, 且這能源站側面還可當廣告看板用, 形同在騎樓柱固定放招牌兼營業, 翻了相關規定, 是有灰色地帶
但最基本的, 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理解上因騎樓為聯通的共同走廊, 所以騎樓臨路柱子也該屬於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擁有, 要嘛也該通過所有權人同意設置營業, 不該是沒有明確規定就等同開綠燈一般
照16條規定: ….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
平常的布掛廣告就罷了, 但這可是個不折不扣的基本換電站
加上能源站側面作為廣告宣傳用, 以單就具有廣告看板效果來看, 雖要搭配個案而論, 但應不脫離--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
規定, 這攀附在騎樓柱子的能源站側面可為廣告看板者, 若該看板當作正面縱向長度若未超過二公尺者免申請雜項執照, 但還是得檢具申請書, 圖說, 證明文件等向地方建管處進行審查許可
只是照這種雨後春筍般地設置速度, 猜測沒有送建管處審查的可能性頗高, 若確實沒有送審, 那可以考慮向地方工務局檢舉了,
再說先前一堆酸民酸過GGR能源站安全疑雲也確實有個案發生, 能源站的防火措施如消防砂等逐步增設在GGR能源站旁, 怎在光陽的大電池簡易能源站就絕口不提防火了?
何況還設在騎樓臨路柱子旁, 柱子另面的塑膠管與內部電線等本身就是易燃物, 也不遠離這樣的簡易換電站, 是日後完全都不會發生自燃所以放心設置? 用市電充電這些簡易能源站電池就絕對萬無一失? 沒有設置必要消防機制有無違反消防法規?
即便沒規定到這邊, 業者起碼該負責基本的消防安全, 而不是急就章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圖趕快設置趕快營業, 就算是基本能源站, 裏頭擺設的可是鋰動力電池, 若真熱賣開始大幅使用電池交換, 伴隨多次充放, 也會有電池老化問題, 要是造成內外部過熱短路讓電池失效, 也可能引發火勢, 總得要配置可滅火或減緩火勢的必要消防措施
當然若要被講成狗粉在急見不得ionex 3.0得好, 只能說這些酸民還真的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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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題目:電動車充換電站管理法制之研析
二、所涉法規
電業法、消防法、建築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