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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到了 GOGORO恐怕已違法了吧

Goshare是營業用車輛 照理說不能停公有停車格吧 ??
抓到了 GOGORO恐怕已違法了吧
抓到了 GOGORO恐怕已違法了吧
抓到了 GOGORO恐怕已違法了吧

如果可以的話 那攤販或廣告車也可以停停車格嗎 ??
抓到了 GOGORO恐怕已違法了吧
2019-09-29 19:1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Gogoro
一模一樣的事情
對岸的共享單車都發生過

"所謂的共享"其實就是短期租賃
是一個私人的行為沒錯
完全沒有公共財的概念在內
對岸也經過大量的討論
占用一般停車位進行私人商業行為的合法性

後來
很多城市都限定地區不准共享單車停放


同理可證
共享機車停放一般停車格
其實依法等於是占用停車格營業
要由地方政府認定

至於某些停車格要收費的部分
還是要收的
跟gogoro收
至於gogoro怎麼跟實際租用者收停車費或者其他衍生費用
那就只是gogoro與租用者的私人行為
不予討論
加油,等一下回文記得換帳號
這次不要忘了

機車不停停車格要放哪裡?
開公司車不能停公有停車格?
真是奇怪的大了,已經營運好多年的 WEMO 都不會被你抓到????

他們官網這麼寫的
--------------------------
目的地還車

抵達您的目的地後,將機車停放在合法露天的
公共停車格,在 WeMo App 上長按 3 秒關閉電
源鍵即可關閉機車、點選「歸還」後即完成付
費與還車,簡單又迅速!
----------------------------

這樣兩套標準,很說不過去喔。
leoliu009 wrote:
真是奇怪的大了,已經營運好多年的 WEMO 都不會被你抓到


還不簡單
規模太小了
台北市政府沒理他,沒抓而已

如果規模大了
佔用了太多停車格,一般民眾沒地方停
就會抓了
違法行為,只是台北市政府怠於行使職權罷了

版主其實已經貼了某些二手車商或者廣告車輛占用停車位的行為
(占用停車位營業)
是違法的
只是某些地方政府怠於行使職權
所以還是有這種現象存在
yungsheng_us2001 wrote:
佔用了太多停車格,一般民眾沒地方停
就會抓了
違法行為,只是台北市政府怠於行使職權罷了

佔用了太多停車格,一般民眾沒地方停?
買機車不是問題,停機車是問題,說穿了就是 Goshare 太刺眼,
要不公平一點 全部都要收費,用計時制 24時 管你是不是 商用
我相信絕對不會 執行
Wemo沒事go share有事?
wemo 台北市政府停車場都免費進出了

goshare 當然市政府也默許這種事情啊





共享車輛不停停車格難道停你家喔?

我反而看到一堆停紅線跟私人土地上的
勉勵 worte:
Goshare是營業...(恕刪)


就和之前流行的共享腳踏車一樣,坐等看戲就對了。

電車恆久遠,一次就破產。

所謂的新造型,就是用料縮減三分之一,價格不變。
突然想到,GOGORO SHARE跟WEMO這種租任機車停在停車格雖然會讓自己擁車民眾的停車空間,

但反過來想,假設消費者家裡有空間可以停車,這樣能把這種租任機車停進去然後天天騎嗎XD?
網路流氓的習性-多重標準+自私邏輯遮掩現實+加油添醋無限上綱+沒有品德,眼不見為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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