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

gogoro睿能公司霸王合約條款內容及保養服務之連署提告

lexus_sky0066 wrote:
當然有關係啊
這國家政策好像就是針對某家車商量身定做的耶
你看不出來嗎??



1995/09 環保署公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新購電動機器腳踏車執行要點」開始補助民眾購置電動機車。
1998 行政院通過環保署提出的「發展電動機車行動計畫」,並列為產業科技重點發展項目。三陽、山葉、台鈴、永豐、偉士伯、摩特動力合組策盟工業,共同開發推出EVER 電動機車。
2014/09 經濟部發布「經濟部發展電動機車產業補助實施要點」(第二期),與第一期補助要點的最大差異為,取消對電動機車製造廠商的銷售獎勵金。
2015 Gogoro[3] 宣布跨入電動機車市場,發表臺灣首款普通重型白牌機車Gogoro 1 系列,同時推出換電系統,有別於過去的充電式電動機車。
2017/05 經濟部工業局表示,電動機車發展採換電模式是國際趨勢,暫規劃以Gogoro 電池為模板進行標準化,且標準化電池將有利於電動機車產業成形。
2017/06 經濟部政策調整,電動機車推廣模式改採充電、換電並行。

2017/08 行政院於「電動機車產業共通標準建置與補助計畫」會中,決議電動機車產業推動策略方案自2018 年至2022 年,充換電並行,目標銷量為五年內增加22.6 萬輛。其後由經濟部工業局訂定第三期「經濟部推動電動機車產業補助實施要點」草案。
2017/10 中華郵政預計汰換九千輛郵務機車為電動機車,第一批購買627 輛與租用1,000 輛標案開標,均由emoving(中華)電動機車得標。
2017/12 行政院院會提出「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目標2030 年公務車輛及公車全面電動化、2035 年新售機車全面電動化、2040 年新售汽車全面電動化、2019 年底二行程機車全面汰除。 [4]
2018/02 行政院公告延續前期之「經濟部推動電動機車產業補助實施要點」。補助期至2022 年12 月10 日止。
2018/06 電動機車換電制公版制定破局。經濟部長沈榮津表示,電動機車電池規格將針對安全性規範為主,未來尊重市場機制。 [5]
2019/03 行政院政策調整,由經濟部長沈榮津受訪時宣布,暫緩2035 年停售燃油機車策略,未來尊重市場機制。


你看到啥?
政策為某家車商量身訂做?
的確啦,影射殺傷力才最大,何不就直接寫出來某家是誰?

要是真的政策依睿能量身訂做
現在電動車早就以 gogoro 系統作為公用規格了

自以為清醒的人才是那個叫不醒的人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hx135cb750 wrote:
傳統車廠看不到利潤
新創公司像我當時公司沒有這麼多錢可以像GOGORO這樣燒


是啊
這才是目前電動車發展的問題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ericchuang1 wrote:
gogoro雖是世界...(恕刪)
免洗帳號第一次看到這麼認真的。
幕容晴 wrote:
阿姆斯壯在1969年(恕刪)

別誤會哦

其實我個人現在的話是很沒有反對台灣政府去靠法令保護啦

最大原因當然是騎電動機車沒有排放問題,要七期、八期、還是十期都請便

至於其他原因嘛,就是雖然動機不純

但新的燃油機車的排放愈來愈好也是事實,當然新車價格也跟著愈來愈貴,還愈來愈沒力

再來就是因為台灣機車賣的貴,好的進口機車更貴,重機甚至連驗車都可能驗不過

所以電動機車與換電池網這種成本相對高又利潤低的GGR才能成長起來

前面說過了,台灣國內的燃油機車跟電動機車是跳棋關係

如果今天一台油箱重心低、開口在前面、置物箱很大、後雙避震、前叉加粗、儀表炫有魚眼、附車充口...等

滿足這些條件的機車都跟國外售價同步變半價,或者是排氣量還直接變2倍

陸學森或投資人沒準一看這環境競爭太激烈很難發展,實在難以獲利

就直接放棄電動機車這塊了,等待更好的時機

所以GGR能成長起來,GGR有一部份還要感謝國內機車廠靠杜絕競爭把機車價格抬的那麼高呢
chanp wrote:
(八) 禁止事業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這條就是我要告睿能公司的主要理由, 不管公平交易法是針對公司或個人,原廠與消費者的不合理合約必須被檢討/檢視,否則原廠這麼反覆地要收這個費收那個費用,那麼騎乘gogoro的廣大消費者豈不是一群傻蛋.

連台北市議員都質疑台北市政府警察局500多台gogoro每個月沒騎完的哩程數零,每個月浪費1-2百萬的月租費要如何解決? 這個解決方法當然是我提出的第2點方案就能解決.
以消費者保護法來說,合約有爭議時以有利消費者解釋為主, 這是民主國家保護消費者的機制, 共產國家當然沒有.

您不用把原廠訂的合約做這麼多合理化的解釋, 這種合約如果在我待過的澳洲,美國,歐洲早就被告到翻掉.
有時在想是台灣人太善良習慣被欺負還是不合理的合約也得吞下去是優良傳統.

我也認為gogoro是台灣之光實至名歸,但以這種貪消費者便宜的行為對長期企業經營不會有好的未來發展, 想幫原廠做公關推廣到國外,連老外看到這種合約條款也被狠狠打臉我.

不合理的合約內容已是大部份gogoro騎乘者的基本認知(common sense), 好的企業應該要有謙卑反省的能力並堅持不斷地改善來滿足消費者的需求. 反之,市場只會愈做愈小甚至末來消失在市場中. 請原廠及原廠的打手們引以為鑑!
ericchuang1 wrote:
共產(恕刪)


可以參考看看後期文件屬地寫哪裡

開始寫某群島

後來寫屬某島

到最後直接寫......


話說儀錶亮度過高都可直接無視反饋

還期待創意的堅持會謙卑反省與修正?
ericchuang1 wrote:
這條就是我要告睿能公(恕刪)


歡迎去爭取權益
只是你的論點
要嘛了無新意
01上那些黑黑早就不知道
不知跳針過了幾遍
要嘛罔顧客觀事實
說你違法就違法

合約上規定的是
雙方的權力義務
今天說白一點
洋洋灑灑提了這麼多的笑點
明眼人都看的出來
只是為了騎到飽商用限制
當睿能的法務是吃素的啦

你們這群人敢不敢
里程帳單+熊貓薪資明細都攤給大家看


ericchuang1 wrote:
4.Gogoro2系統前避震系統有嚴重瑕疵而不召回維修
5.Gogoro2金屬材料用料不實

這部份要有統計上的意義
需交第三方檢查認証
哪一台汽車保養只需要2-300元
ericchuang1 wrote:
gogoro雖是世界(恕刪)

支持,但我沒意見,
就來個坐享其成吧。
暴君 wrote:
別誤會哦其實我個人現(恕刪)

其實就是政府量身打造,保護國慘車,這不分吃油吃電。
別說進口油車,你自己進電車進來,想掛牌也是登天難。

有誰會為了一台白牌代步車,花10幾萬驗車?

不愧是財團專屬事業,死老百姓無從插手,
這樣國慘車才能躺著爽爽賺。棒棒Der~
  • 3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